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
自2011年8月1日至该办法下发期间死亡人员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应按照新标准重新核定一次性抚恤金数额并补发其差额。据介绍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新办法规定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自2011年8月1日起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病故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
财政部门表示,为与本市机关参加工伤保险有效衔接,实行先保险后补差的原则。对生前已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公死亡人员,先从工伤保险基金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再由所在单位发放本办法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之间的差额。
北京补发遗属待遇能领多少钱4万左右
具体计算方法是工龄(或等同)一年一个月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减去退休到去世时所领取的年份(一年算一个月)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所得的月份低于九个月按九个月计算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高于九@@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这个月份加上2,乘以去世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 ,最后减5000元已经领取的丧葬费。
家人和朋友中属于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11年7月1日——2021年9月1日之间去世的人,现在的遗属直系人员可以去去世人员的单位或北京人社APP上申请领取遗属待遇申领,详情可咨询人社部热线12333(7天*24小时)。养老保险遗属待遇2021年9月1日起执行,2011年7月1日(含)以后死亡的,可按新办法执行。已领取5000元丧葬费的,可退回,按新办法计算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部队所属人员及服刑期间死亡的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北京最新补发丧葬费北京市丧葬费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的标准是当地职工上一年或者前十二个月的每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由死者的直系亲属代收。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都是退休职工死亡后安丧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既体现了对死者的敬仰,又体现了国家对死者亲属的一种关心和抚慰。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所需要4份材料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
1、死者的死亡通知书;
2、火化证;
3、死者的退休证、社保卡、身份证;
4、死者亲属(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本。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北京市关于补发丧葬费的文件北京市关于补发丧葬费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的文件具体如下:
1、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北京补发2011年以后死亡补贴 我市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
2、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3、企业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据实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4、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发放渠道不变;
5、已向死亡职工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6、本通知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预算经费问题;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解释适用单位范围问题;
7、区县所属单位依照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