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交通事故车损评定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步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的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2名以上经有资质的评估人员进行评、鉴定。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公章事故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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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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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评估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七条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
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六十八条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
车损如何评估先说明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各地规定有差异,也没看到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你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的车,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我做过定损工作,根据我汽车损坏怎么评估鉴定 的经验先简单说说。
对方的车损坏驾驶室和大梁要看具体损失部位和撞击损失程度,因为车损不一定要换总成,有的部件以修复为主,有的特别是涉及行车安全的部件会优先更换,所以说必须要看到车,才能精确测算,再者,各地配件市场和修配工时也不太一样,所以在网上无法给你估计出一个对你负责人的价格,但是各地往往规定,当修复费用大于更换费用的60%(部分地域为70%)的,应该总体更换,或整车报废,但应去更换部分的现有残值,这是规定,操作起来略有差异。
是不是要去掉残值是要看原车或原主要总成是否需要整体报废,如果已修复为主的,绝大多数不需要扣减残值,如果报废需要扣减,但国家规定的五大总成不能扣减的除外(防止拼装车)。
对方车辆是否有路权与你的交通事故无关,与定损也无关,但要注意,交强险有10000元的无责赔偿,没有交强险的车辆按照有交强险处理,也就是你的保险公司不区分责任拿一万,对方自负一万,剩余的部分按照双方的责任认定比例划分,根据你的描述基本上可以确定无路权,还要自负一万,你的损失轻微,若在一万元以内,建议你向交警队申请自修和解,这样你在一万元以内自修,基本上无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