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在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具有伤残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有:
1、山西省汾阳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翠珍轩饭店三楼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
2、山西省临汾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解放西路17号;
3、山西省临汾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交警支队北胡同六号;
4、山西平阳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平阳北街101号。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2015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机构名称:山西省汾阳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40803025
机构住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翠珍轩饭店三楼
邮政编码: 032200
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毋月红
联系电话:0358-7228248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人身伤害)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痕迹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司法鉴定;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司法鉴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动植物检验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技术与车损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山西省临汾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41004058
机构住所:山西省临汾市解放西路17号
邮政编码:041000
法定代表人:苏学峰
机构负责人:李小峰
联系电话:0357-2259014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人身伤害)鉴定
机构名称:山西省临汾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141005079
机构住所:山西省临汾市交警支队北胡同六号
邮政编码:041000
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宋锦堂
联系电话:0357-2518869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人身伤害)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物证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技术及车损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山西平阳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141006088
机构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平阳北街101号
邮政编码:041000
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张学
联系电话:0357-3321074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人身伤害)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
临汾伤残鉴定在哪儿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2019年临汾工伤赔偿标准,临汾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临汾市工伤赔偿标准,临汾市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临汾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临汾市 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 临汾市 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 临汾市 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 临汾市 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 临汾市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临汾市 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临汾市 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 临汾市 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 临汾市 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 临汾市 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 临汾市 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临汾市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临汾市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临汾市 工伤保险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 临汾市 工伤保险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 临汾市 工伤保险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 临汾市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维权特别推荐:熟读《工伤认定办法》
临汾市伤残鉴定中心在哪里了如果是工伤鉴定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如果是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申办材料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个人怎样直接做伤残鉴定个人直接做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临汾市个人伤残鉴定 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