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损伤1 重伤一级a植物生存状态。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d)非肢体瘫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的运动障碍(重度)。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法律分析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 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重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
一、重伤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二、致人重伤量刑标准
1、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重伤的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对重伤鉴定标准做了很详细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其对重伤鉴定的重视程度。而重伤量刑标准再次体现了国家对生命的尊重。珍爱生命,远离非法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重伤鉴定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的有两个等级:
1、重伤一级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植物人状态、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偏瘫、运动障碍、智力退化,生活不能自理;
2、重伤二级,头皮缺损、开放性颅骨骨折、颅骨凹陷性骨折或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上出血、颅内出血、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脑挫伤、外伤性脑梗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司法鉴定伤情级别标准司法鉴定验伤等级在我国也是一共划分成了十个级别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的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实际上司法鉴定在验伤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的时候又同时分成了轻伤和重伤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轻伤,重伤以及我们人体的各个不同部位在验伤的时候的参考依据都不一样,作为一个职业的司法鉴定人不论是从职业素养还是法律制度的约束上来说,对验伤等级的结果一定要付责任的。司法鉴定伤情等级划分等级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1)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2)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重伤鉴定标准等级法律分析:1、 重伤一级
(1)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严重危及生命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
(2)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
(3)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 重伤二级
(1)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危及生命司法重伤鉴定标准 ;
(2)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
(3)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
(1)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
(2)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4、轻伤二级
(1)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
(2)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5、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6、等级限度
(1)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
(2)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
(3)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