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为十级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一级伤残指的是植物状态、双侧眼球缺失等严重伤残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二级伤残指的是重度智力缺损等8种情形;三级伤残指的是双侧严重面瘫等10种情形,以此类推,十级伤残是最轻,皮肤损伤导致疤痕面积达到百分之四等10种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二)、头面部损伤致:1、双侧眼球缺失;2、一侧眼球缺失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1]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七)、肢体损伤致: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二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2、完全性失语;3、双眼盲目5级;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3、双眼盲目5级;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5、全面部瘢痕形成。(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七)、肢体损伤致: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三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3、双眼盲目4级以上;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四)、颈部损伤致: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七)、盆部损伤致: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九)、肢体损伤致: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有哪些?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 人员的伤残状况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一级(100%)伤残程度最重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其他依次递减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十级最轻(10%)。 (1)一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别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活动能力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 (2)二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各种活动受限,日常生活随时需要有人帮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3)三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严重的障碍,并使受伤人员不能完全独立,需经常有人监护以及明显的职业受限等危害后果。 (4)四级伤残 评定标准与三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在损伤种类方面基本一致,但规定的受伤人员的伤情种类不一致,器官功能障碍的程度较三级低,而且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也不一致。 (5)五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以及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等危害后果。 (6)六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7)七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8)八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受约束等危害后果。 (9)九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轻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10)十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轻微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是怎么样交通事故伤残 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 有人员受伤 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需要做 伤残等级评定 ,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条件 :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