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法律分析】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0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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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大概赔几万一、工伤十级大概赔几万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的处理应先申请工伤定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再进行具体数额的索赔。根据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法律依据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病历本;
4、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十级大概赔几万?以本人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的工资为基础,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补助金依照当地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扩展资料扬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应当保持劳动关系,辞去劳动岗位,享受下列福利待遇:
(一)残疾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7个月的工资,2伤残为25个月的工资,3伤残为23个月的工资,4伤残为21个月的薪水;
(二)伤残津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每月,和标准应当是:一级残疾的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工资的85%,第三级残疾的工资的80%,和75%的工资水平残疾。实际领取的伤残补助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因工作造成残疾的职工被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残疾津贴为基数,缴纳为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一)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程度一次性给付伤残补助费。标准是:5级伤残人员18个月的工资,6级伤残人员16个月的工资;
(二)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一个工作努力,把残疾津贴按月用人单位的标准是:5类障碍是他的工资的70%,六级伤残是他的工资的60%,每个社会保险费应该支付他的工资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实际领取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受害人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按工伤保险补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