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02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2021年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的赔付关键包含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用,误工,残疾赔偿金等,2021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要依据2021年城区(乡村)住户人均纯收入来完成测算,今日笔者就2021年赔偿给各位做下详解。
2021年湖北城区(乡村)住户人均纯收入有关数据信息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城镇居民平均人均收入:31889元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农村百姓人均收入人均收入:1381两元; 城镇居民消费性开支:24445元(地区暂无数据,此信息为全国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乡村居民收入性支出:10955元(地区暂无数据,此信息为全国各地农村百姓平均年消费水平开支)。
2021年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1、医疗费用赔偿费=诊查费 治疗费 医药费 别的 医疗费用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治疗费、医药费等收款凭证,融合病史诊断证明书等有关证明明确。赔付金额,按一审庭审结束前具体产生的金额明确。人体器官作用修复练习所有必要的恢复费、适度的整形费还有别的后续治疗费、赔付产权人能够待具体产生后再行提起诉讼。但依据诊疗证实或是鉴定结论明确必定出现的花费,能够与早已产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给予赔付。 2、误工=误工费月收益×误工费时间 误工依据受害人的误工费时间和收益情况明确。误工费时间依据受害人接纳医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说明明确。受害人因伤伤残连续误工费的,误工费时间能够测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生活来源的,误工依照具体降低的收益测算。受害人无收入来源的,依照其近期三年的平均工资测算;受害人不可以质证证实其近期三年的收入水平情况的,能够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同样或是相似领域上一本年度员工的平均收入测算。 3、陪护费=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地护理员同样级别医护劳务报酬所得规范×医护日数 医护人员有收入的,参考误工的要求测算;医护人员没有收益或是聘请护理员的,参考本地医院护工从业相同级别保养的劳动报酬规范测算。医护人员正常情况下为一人,但诊疗陪护费依据医护人员的收益情况和医护总数、医护限期明确。医护人组织或是鉴定中心有确立建议的,能够参考明确医护人员总数。医护限期应测算至受害人修复日常生活自控能力时止。 4、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区(农村百姓)人均纯收入×残废指数×赔付期限 残疾赔偿金依据受害人缺失工作工作能力水平或是工伤等级,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人均收入或是农村百姓人均纯收入规范,自设残之日起按20年测算。60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1岁降低一年;75岁左右的,按5年测算。即受害人在60岁下列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平均人均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值。 5、残废辅助器具费=可用一般器材的有效花费 残废辅助器具费依照一般可用器材的有效花费规范测算。伤势有特别需用的,能够参考辅助器具配置组织的想法明确对应的有效花费规范。辅助器具的替换时间和赔付限期参考配置组织的想法明确。 6、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6个月 葬费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规范,以六个月总金额测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农村百姓)平均年消费性开支×养育期限 被抚养人就是指受害人依规理应担负扶养义务的未成年或是失去工作实力又无别的收入来源的成年人直系亲属。被抚养人也有别的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付受害人依规理应压力的一部分。被抚养人了解人的,年赔付总金额总计不超过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性支出额或是村住户平均年消费水平支出额。 8、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党政机关一般工作员公出膳食补贴规范(元/天)×住院治疗日数 9、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人均纯收入×20年 伤残赔偿金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人均收入或是农村百姓人均纯收入规范,按二十年测算。但六十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岁左右的,按五年测算。 10、除此之外,也有差旅费、住宿费用、立即资产损失赔偿、车子停止运营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2021年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致人死亡)
1、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6个月 葬费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规范,以六个月总金额测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农村百姓)平均年消费性开支×养育期限 被抚养人就是指受害人依规理应担负扶养义务的未成年或是失去工作实力又无别的收入来源的成年人直系亲属。被抚养人也有别的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付受害人依规理应压力的一部分。被抚养人了解人的,年赔付总金额总计不超过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性支出额或是村住户平均年消费水平支出额。 3、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党政机关一般工作员公出膳食补贴规范(元/天)×住院治疗日数 4、医疗费用赔偿费=诊查费+治疗费+医药费+别的 医疗费用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治疗费、医药费等收款凭证,融合病史诊断证明书等有关证明明确。赔付金额,按一审庭审结束前具体产生的金额明确。人体器官作用修复练习所有必要的恢复费、适度的整形费还有别的后续治疗费、赔付产权人能够待具体产生后再行提起诉讼。但依据诊疗证实或是鉴定结论明确必定出现的花费,能够与早已产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给予赔付。 5、误工=误工费月收益×误工费时间 误工依据受害人的误工费时间和收益情况明确。误工费时间依据受害人接纳医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说明明确。受害人因伤伤残连续误工费的,误工费时间能够测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生活来源的,误工依照具体降低的收益测算。受害人无收入来源的,依照其近期三年的平均工资测算;受害人不可以质证证实其近期三年的收入水平情况的,能够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同样或是相似领域上一本年度员工的平均收入测算。 6、陪护费=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地护理员同样级别医护劳务报酬所得规范×医护日数 医护人员有收入的,参考误工的要求测算;医护人员没有收益或是聘请护理员的,参考本地医院护工从业相同级别保养的劳动报酬规范测算。医护人员正常情况下为一人,但诊疗陪护费依据医护人员的收益情况和医护总数、医护限期明确。医护人组织或是鉴定中心有确立建议的,能够参考明确医护人员总数。医护限期应测算至受害人修复日常生活自控能力时止。 7、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人均纯收入×20年 伤残赔偿金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农村百姓纯招人规范,按20年测算。但60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1岁降低一年;75岁左右的,按5年测算。实际计算方法为: (1)伤残赔偿金(60岁下列工作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农村百姓纯招人×20年; (2)伤残赔偿金(60岁之上工作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农村百姓净收入×(20年—提升年纪); (3)伤残赔偿金(75岁之上工作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农村百姓纯招人×5年。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步骤
1、保持冷静,纪录肇事者汽车信息。 产生安全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刻采用应对对策,确定交通出行肇事人及肇事者车子,并纪录肇事者车辆号牌、车系、色调等,避免肇事者车子肇事逃逸。为了更好地避免出现套牌车事情,最好是让被告方可以留到案发当场。 2、不可私自扣押导致重大事故的车子。 产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安全事故受害方家属、盆友或事发地周边的人民群众,切不可擅自扣留车辆、人质事件,或抢车里物件,不然要担负导致的不良不良影响。 3、导致比较严重伤势的,应当规定交管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队协商失败得话,应当立即到法院提起诉讼,尽早赔付,不必超出了诉讼时效期间。 4、储存好我方受损害的有关直接证据。 不论是意外伤害或是经济损失,在规定赔付时都需要给予的确、充足的直接证据。要不然,到赔付的过程中不是被扶持的。 5、私了要谨慎。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亡事故彼此尽可能不必私了,以防过后伤势恶变,得不偿失。私了仅适用未导致自身死伤,被告方对客观事实及诱因无异议或仅导致轻度经济损失,而且基本上证据确凿的道路交通事故。私了时,彼此尤其是无义务方,要认清别人的有效证件,记牢车牌号,逐一用心填好合同书,保证填写信息准确,并应妥当储存。
【有关难题回应】
1、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赔付精神实质慰问金如何赔付? 【答】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而言,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实质慰问金)一般要依据受害人的工伤等级来明确。不高过五万元。针对身体权、生命健康权被损害,产权人认为精神实质损失赔偿的,以做到伤残标准做为评定比较严重精神损失的根据,针对没有做到伤残标准的,则要融合损害个人行为能否产生了受害人日常生活不方便,是不是减少了受害人的生活品质,是不是给受害人导致明显的精神痛苦等要素考虑到。
2、湖北省对道路交通事故被扔出车外工作人员至伤是怎么判的? 【答】 依据法律法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产生路面交通意外导致别人受伤身亡,且负安全事故所有义务或是关键义务的,组成交通肇事逃逸,处三年以内刑期或是拘留;与此同时也要依据安全事故彼此分别错误的占比分摊刑事附带民事义务。
3、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能双赔吗? 【答】 如果是上下班时间非自己关键义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事故,要等交警队的公路交通责任认定书出去,看彼此的级别,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那麼医疗费用所有找另一方,工伤险股票基金不付款医疗费用。假如另一方关键义务,那麼按百分比来,等彼此融洽好啦,再做赔偿。
202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湖北省乘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