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心理赔偿金
2018年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自然人中国心理赔偿金 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中国心理赔偿金 ;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既指对物质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不能弥补受害人名誉,荣誉等损失时,还需要用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来解决。
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以物质形式弥补和减轻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慰籍受害人的感情世界,对侵权人予以制裁。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格权种类,不能任意扩大。
基本原则
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平衡各方利益,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补偿限制原则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具体要求是: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让侵权人得到惩戒,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自由裁量原则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精神损害赔偿金,2018年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相同吗?有什么依据呢?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不同的,其中死亡赔偿金又被称作死亡补偿费,死者在生前能够挣到很多的钱,能够供养自己的家庭,其死后就需要获得一些补偿,这样家人才有能力渡过难关。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死亡赔偿金是一种财产补偿,而精神损害赔偿也被称作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没有定额的,主要看双方的协商以及损害程度的严重性。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是会将死亡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进行明确的分割的,不会混在一起。一个人在生前肯定能够创造出很多的价值,比如中国心理赔偿金 他是一个货车司机,出一趟车就能挣几千块钱,是家中的顶梁柱。死者生前拥有妻子和孩子,其挣的钱也是供养所有人花销的。在死亡之后,即使孩子的生活也是没有经济来源的,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是理所应当的。而丈夫的去世可能会对妻子造成一定程度的打击,或者社会影响比较大,所以法院就会判决肇事者进行一定经济上的抚慰,这就是中国心理赔偿金 我们所说的精神损害赔偿。
有些法院可能将两种赔偿金额混为一谈,没有将受害者家属的全部诉求都听进去,让赔偿的数额大量的降低。这样就没有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在社会上起到不好的警示作用,让人认为损害一条人命是不会赔很多钱的。所以现在法官在审判的时候也会很好的区分,根本不会让这种糊涂账再次发生。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尊重生命,比如说在喝完酒之后就不能开车中国心理赔偿金 了,一定要对自己及中国心理赔偿金 他人负责任。
不管赔多少钱,死者的生命也是没有办法被挽救过来的,亲人是非常伤心的。如果死者还活着,肯定能够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与赔偿标准方面的缺陷有哪些?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中国心理赔偿金 的赔偿范围仅规定赔偿相对人的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 不赔偿其它权利, 只赔直接损失, 不赔偿间接损失, 只赔偿物质损失, 不赔偿精神损失, 由此可以看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仅规定赔偿相对人的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 不赔偿其它权利, 只赔直接损失, 不赔偿间接损失, 只赔偿物质损失, 不赔偿精神损失,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缺陷。
从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看, 设定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行为标准, 即国家机关的哪些行为要负赔偿责任; 二是损害标准, 即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根据损害标准,在国家赔偿范围上确立的是有限赔偿原则。即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害, 国家并不都给予赔偿, 而是只针对部分权益、部分损失予以赔偿。赔偿范围较为狭窄,具体表现为:
(一) 只对财产权、部分人身权的损害给予赔偿, 其它权利受到侵害的, 则不予赔偿。一般来说,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具体说来, 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只对受到侵害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给予赔偿, 对其它人身权的侵害, 则不予赔偿。另外, 对于政治权、受教育权、平等权、就业权等公民基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国家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 只赔偿直接损失, 不赔偿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现有利益的减少, 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国家赔偿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 民事赔偿对物质损害不以直接损失为限, 也包括间接损失, 但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不同, 不包括间接损失。
(三) 只赔偿财产损失, 不赔偿精神损失。对公民而言, 无论是人身权还是财产权受到违法职务行为的侵害, 势必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然而我国在《国家赔偿法》立法之初由于对于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在立法上及司法上认识与准备均不足,《国家赔偿法》无论从“赔偿范围”还是“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都没有对精神损害作出可给予金钱赔偿的法律规定。只在该法第30 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 (二) 项、第十五条第(一)(二) (三) 项情形之一, 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 为受害人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这样的非财产性的救济措施, 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它的不足, 可以说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
另外中国心理赔偿金 ,我们还可通过下列一典型案件来凸现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缺陷与不足。2001年中国心理赔偿金 ,麻某诉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违法的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即“处女嫖娼”案可谓是轰动全国,名噪一时。该案也引起了整个法学界的深思与反省。案情如下:2000年5月8日晚,某乡派出所干警王某与胡某将一家美容美发店的19岁少女麻某带回派出所轮流单独讯问要求麻某承认与某男有过不正当性行为。麻某不承认,遭到王、胡的威胁、恫吓、殴打并被铐在篮球杆上。麻某被非法讯问了23小时后,5月9日,该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该裁决书以“嫖娼”为由,决定对麻某拘留15天。后麻某做了处女检查,证明自己是处女。6月9日,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带麻某再次做了处检,证明麻某仍是处女之身后,市公安局撤销了县公安局的错误裁决。此后麻某将县公安局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麻某赔误工损失74.66元。麻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麻某5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未或支持。该案为典型的国家侵权行为,某县公安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麻某进行讯问、逼供并给予行政处罚,其行为被市公安局确认违法。该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麻某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更给麻某造成了极大的几乎让其无法承受的精神痛苦。任何人都不能忽视这种精神伤害。然而,该国家侵权行为虽然符合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但由于我国不承认国家赔偿中有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法院只判决县公安局承担区区74.66元的误工费。15天的自由就价值74.66元?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此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啊!这不仅仅是麻某个人的悲哀,更是中国立法者的悲哀!
我认为,国家侵权与个人侵权只是侵权主体的不同,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不能认为公民侵权应承担责任,而国家侵权就可以免除责任。这就造成了法律面前的不平等,等于承认了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权之存在,这就有悖法理。况且,国家侵权行为给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比自然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更严重,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恣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往往会给公民带来终身的精神痛苦与心理负担!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中国心理赔偿金 ;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中国心理赔偿金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中国心理赔偿金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案件精神抚慰金需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金,10级伤残建议主张5000元至1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每增加一级伤残增加5000元至1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国心理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抚慰金如何计算赔偿法律分析:由于各受诉法院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中国心理赔偿金 ,各地区法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差别也很大中国心理赔偿金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没有统一的标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中国心理赔偿金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