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新颁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尘肺致残程度共分为6级,由重到轻依次为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
一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二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三级
①尘肺Ⅲ期;
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四级
①尘肺Ⅱ期;
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六级尘肺Ⅰ期
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尘肺病一级赔偿标准如下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什么是尘肺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
尘肺也就是肺尘埃沉着病,属于一种职业病。多见于在工作中未采取恰当的保护措施,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的患者,粉尘进入呼吸道后在末端的支气管和肺泡处积存,形成一层阻隔层,在呼吸时会影响肺泡与外界的气体交换。长期尘肺患者未进行治疗者会进一步导致右心室肥大、肺心病等,长期存在尘肺还可诱发肺癌、肺气肿等疾病。轻度的患者仅有咳嗽、咳痰等表现,严重者会导致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表现,所以建议从事长期大量接触粉尘的工人一定要做好防护,戴好口罩或者面罩。对于已经出现肺纤维化、肺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需要积极进行治疗,必要时可以进行手术治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尘肺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法律分析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尘肺判断标准
根据X射线胸片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的检查结果判断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般分为三期。
(一)一期尘肺是指有总体密集度1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达到2个肺区。
(二)二期尘肺是指有总体密集度2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4个肺区。
(三)三期尘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有大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0毫米,短径不小于10毫米2、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并有小阴影聚集3、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并有大阴影。
尘肺病诊断结论的标准表述
(一)具体尘肺病名称 期别,如矽肺一期、煤工尘肺二期等。
(二)未能诊断为尘肺病者,应表述为“无尘肺”。
附注:与尘肺不同,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肺部感染性疾病,而尘肺一般因为与粉尘长期接触造成。肺结核是尘肺常见的并发症,其判断依据主要是:结核菌素试验(PPD)呈强阳性反应,痰结核菌涂片及培养则是肺结核感染的直接证据。
职业尘肺病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之后就是鉴定,一般来说是6个月以内,所以对于尘肺职业病鉴定要多长时间的情况其从诊断到鉴定完最快也是七个月左右
鉴定的过程如下
(一)调查或询问患者有无粉尘接触史,并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资料、尘肺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等确认。
(二)对患者照X光胸片,主要以X射线后前位胸片表现为依据
(三)结合临床表现和胸部X线检查,排除其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他肺部类似疾病后,对照尘肺诊断标准作出尘肺的诊断和X射线分期。
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肺部怎样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在治疗病情稳定后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为一级伤残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呼吸困难(极重度)为二级伤残;肺移植术后为二级伤残;一侧全肺切除后为四级伤残;呼吸困难(重度)为四级伤残;两肺叶切除术后为六级伤残;一肺叶切除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并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为七级伤残;一肺叶切除术后为八级伤残;呼吸困难(中度)为八级伤残;胸导管损伤为九级伤残;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为九级伤残;肺脏异物存留或者取出术后为九级伤残;肺修补术后为十级伤残;呼吸困难(轻度)为十级伤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二、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到十级伤残等级怎么划分?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的鉴定标准包括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肺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