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 ,一般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刑事诉讼 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且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刑事诉讼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刑事诉讼 ,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刑事诉讼 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流程刑事诉讼流程: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刑事诉讼 ,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刑事诉讼 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刑事诉讼 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合议庭组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诉讼 刑事诉讼 ,自古有之刑事诉讼 ,它蕴含着公平、正义、秩序、自由和效率等价值要素。在当今社会,为了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刑事诉讼 的目的,诉讼成为国家司法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什么是 刑事诉讼法 ? 一、概念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二、特征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 2.是实现国家 刑罚 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三、阶段 (一)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刑事诉讼 : 立案 、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 自首 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⒉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⒊起诉有两种,包括 公诉 和自诉; 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⒌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二)特殊阶段: 死刑复核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四、基本原则 1.控审分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诉讼主体来承担。 2.控辩对等是指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主体与承担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地位平等并互相对抗。 3.审判中立是指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不能有控辩双方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或者人员担任,而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方不偏不倚,平等对待。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 代理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讯问 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 证人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搜查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七节 鉴定 第八节 通缉 第九节 侦查终结 第十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二章 第 一审 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三章 第 二审程序 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 执 行 附 则从刑事诉讼的演进过程来看,刑事诉讼存在的价值同其他法律追求的目标相似,是要保证社会最大多数成员的幸福的最大化,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程序【法律分析】: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刑事诉讼 ,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刑事诉讼 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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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是指什么?法律分析:当地刑事诉讼 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刑事诉讼 ,在当事人的参与下刑事诉讼 ,按照法定程序,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就是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