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9级赔多少钱
伤残鉴定9级赔偿一般要多少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轻伤9级赔多少钱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具体赔偿项目计算公式如下轻伤9级赔多少钱 :
1、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交通食宿费
2、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住院伙食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5、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9级伤残可以赔多少钱工伤 伤残 9级能赔偿轻伤9级赔多少钱 的金额是轻伤9级赔多少钱 :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月,由 社保 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2、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其中,2551为2004年 上海 市平均 工资 。实际计算时需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计算。
9级伤残可以赔偿多少钱(含医疗费)?九级伤残一般不能赔20万含医疗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轻伤9级赔多少钱 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轻伤9级赔多少钱 ;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轻伤9级赔多少钱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人身损害9级赔偿多少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九级伤残轻伤9级赔多少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轻伤9级赔多少钱 ,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轻伤9级赔多少钱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另外,需要看户口性质,责任、年龄大小,如果城市户口,对方全责,年龄不大于60周岁,一般20万左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