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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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职工发生工伤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的时效为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的30日内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目前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凡因意外伤害涉及伤残鉴定的,大都描述为:被保险人残疾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因此,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治疗结束”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伤残鉴定结论才是比较准确的。如果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180日内治疗结束了,且构成了残疾,保险人直接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180日内治疗未结束,被保险人要想得到残疾保险金,就需要在意外伤害后的第180日到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我国就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伤残鉴定最晚时间期限

伤残鉴定最晚时间期限是多久。伤残鉴定具体什么时候还要根据伤者的情况来看。

1、凡以原发性危害为主要根据的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原则上在3个月以进行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

2、但凡危害器官(脑、内听器容、视器等)、肢体功能为主要评定根据的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须调查、检测危害结果的,一般在危害后3到6个月内进行;

3、凡疑问、复杂、一时不能确认危害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状态安稳后6个月内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伤残鉴定申请最晚时间期限

伤残鉴定申请最晚时间期限为一年内。劳动者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的时效为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的30日内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具体伤残等级鉴定时效是多长时间?

伤残等级鉴定并无具体时效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的规定。法律规定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何时属于伤情相对稳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伤残鉴定的时间有否规定?有是什么时候最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

第一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原因分析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了诉讼时效。

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伤残鉴定怎么做?

首先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法院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鉴定结果不被法院认可。

其次,鉴定机构选择后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因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的也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双方调解的还可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

第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证据要求:

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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