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关于鉴定收费,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4、等待鉴定结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他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为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1、在治疗终结后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当事人向具有资质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的伤残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2、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相应的材料;3、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出具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第三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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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的案例逐年增加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这给万千家庭造成了沉重的伤痛。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是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但是得根据相关鉴定结果来判定具体赔偿多少。那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如何办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程序 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 15 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 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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