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被车撞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赔偿营养费的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具体的赔偿标准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而定的,特别是不同伤害情况所需要支付的标准是不同的,可以向医疗部门咨询相关情况,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法律分析
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交通事故造成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了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肯定是要赔偿相关费用的,但在进行具体数额和标准的清算时,是需要按照实际的伤害情况而定的,对于没有违法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来赔偿的,可以提交相关费用的证明来向要求赔偿处理。
【个人建议】
交通事故的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另外营养费的认定应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车撞了营养费怎么赔偿,保险公司赔吗?被车撞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了以后。保险公司是赔偿营养费。但前提是肇事车辆得购买了。交强险和三者责任险。
营养费具体赔偿多少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是按天计算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的。由医生给出建议。然后保险公司参照医生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的建议进行赔偿。例如。事故中导致伤者骨折。营养费每天是100元。最高可以赔偿到9000元。但是营养费适合。交强险当中的医药费捆绑在一起的。交强险当中有医药费1.8万元。这1.8万元是医药费加住院伙食补助费加营养费。总计是1.8万元。如果伤者的第三项计算下来。不超过1.8万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超过1.8万了。超出的部分是按照责任划分的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的。
车撞人了,事后营养费怎么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
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以上参考来源:百度百科-营养费
被车撞了打营养针保险给报销吗交通事故中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的营养费保险公司会赔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的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我们普通大众会认为营养费是不是就是我吃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了点人参燕窝,吃了只土鸡之类的,这些费用在保险公司眼里可不是营养费哦,不会报销的。
被撞伤营养费怎么给【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人身损害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的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肇事者应当赔偿营养费,其赔偿标准是被车撞伤有营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