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新交通事故案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处理指南
一、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机动车发生事故时,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有以下情况需要担责:明知车辆有问题且该问题引发事故;明知驾驶员没有驾照或驾照类型不符;明知驾驶员饮酒、吸毒或患病不适合开车;其它能证明车主存在过错的情形。
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事故时,通常由实际驾驶人负责赔偿。但车主有过错的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挂靠经营车辆出事时,挂靠双方要共同承担责任。多次转让但未过户的车辆,由最后接手的人负责。
套牌车辆造成事故时,套牌车主要赔偿。被套牌车主同意套牌的,双方都要担责。拼装车、报废车多次转手后出事的,所有经手人都要共同赔偿。
驾校学员在培训中出事故,由驾校负责赔偿。试乘车辆出事故,服务提供方要担责,但试乘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
道路养护不到位导致事故,管理部门要赔偿,除非能证明已尽到养护责任。禁止进入高速的车辆或行人擅入高速发生事故,管理者不担责。
二、哪些损失可以索赔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修理费、物品损失、施救费。车辆完全损毁的可赔同等价值新车费用。
营运车辆停运期间的合理损失可以索赔。私家车无法使用期间的替代交通费可以要求赔偿。
三、保险赔偿如何处理
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按以下顺序赔偿:先由交强险赔付,不够部分用商业险补足,仍有不足的由责任人自付。精神损害可优先用交强险赔付。
存在无证驾驶、酒驾毒驾、故意制造事故的情况,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未投保交强险的,车主需自行承担赔偿。
多辆车事故的赔偿规则:总损失超过各车交强险总保额的,各保险公司在各自限额内赔付;未超过的按比例分摊。未投保车辆需先由已投保方赔付,再向未投保方追偿。
四、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起诉时应将交强险公司列为被告。商业险公司也可列为共同被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可作为证据,但有反证的除外。
死亡案件需近亲属起诉,非亲属或机构起诉的不受理。垫付医疗费、丧葬费的单位或个人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车辆改装或改变用途后出险,保险公司仍需赔付。但可要求补缴保费。交强险赔偿权不得转让或抵押。
非道路区域(如停车场、小区)发生事故可参照本规定处理。新规实施前已判决的案件不适用新解释。
(全文共21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