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法律分析】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1、在刑罚的变更上(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以实际服刑两年为考验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而死缓两年考验期满,如无故意犯罪,则是必须减刑。2、在考验期限的计算上死缓两年考验期从生效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一般是终审判决书的日期起满两年;无期徒刑的“考验期”(实际上在法条定义上是没有所谓无期徒刑的考验期的,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应用较多)一般是从入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死缓判决后两年内无再犯罪的,不再执行死刑,一般转为无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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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和死缓的区别二者之间存在的区别点有:
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程序不同: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刑罚不同: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一般不会被执行死刑的,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有期徒刑等,免于一死。
《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死缓的并不是都能减刑。死缓与死刑的区别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无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是这样吗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标题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下意识的赞同了这个观点。因为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一个人感觉恐惧的是无尽的等待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甚至是这样完全看不到结果的等待。就如同一个人完全成为了一台机器,只能进行周而复始的行为,一直到生命的结束。
但是,我又仔细一想,想到了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纳尔逊•曼德拉。他生命中的一段时间便是在牢狱中度过的,也被判为了无期徒刑,但他却生活的很好!
最开始进入牢狱的时候,他被单独关在一间监狱中,甚至一个动物都没有,他也曾感觉迷茫想到放弃,但坚持下来,在这段时间他总结了前面斗争的经验。后来,他被转移到罗本岛,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到了一块菜地,白天随着狱友一起采矿,回来又整理自己的菜地。在牢房之内他依旧坚持着锻炼,同时他也反复看着自己的那本《战争与和平》。
透过曼德拉,我们是不是可以想想自己如果无期徒刑还能做些什么?难道真的要选一了百了的死亡?
即使是无期徒刑,家人依旧可以探视,同时文体活动以及相应外界讯息也是一应俱全。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依就能够获得更好!
最开始的迷茫期,我们可以思考自己过去的日子,总结自己过去的一生,自己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又有哪些做错了,哪些做的很好。回想过去我们甚至会因此痴痴的笑着,而后我们可以想象自己还有什么想法或者目标,我们可以用纸笔书写自己的内心,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才情,即使是在牢狱之中,我们也能影响世界。
因此,我觉得无期徒刑并不比死亡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真正的迷失。
为什么一些重刑犯听到判了死缓很高兴?死缓不是死刑吗?许多人以为一个人被判处死缓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就是被判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了死刑,所以没有求生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的机会,其实这是错误的认识。罪犯被判处死缓有很大概率可以出狱。
死缓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在被判处死缓后的两年缓刑期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次犯罪或被发现以前没有发现的犯罪记录且表现良好,那么缓刑期后会转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会转为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主要是为了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尽可能的改造可以挽救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为什么一些重刑犯听到判了死缓很高兴
身为一名死刑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时间的概念对于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他们而言是极其敏感的,他们会随著时间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流逝而感到恐惧,因为那种不可抗拒的死亡随时都有可能会降临。正常情况下,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犯人经上级法院依法审核认定为该犯人不适用于“死刑”那么则会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也就是说这名犯人与“死神”擦肩而过,重又获得了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被改判为“死缓”的犯人他们将被投入到监狱去接受劳动的思想改造。但前提必须要保证在监狱服刑的两年期间内不得有任何二次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反改造),如果出现以上类似行为依然可以被改判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任何一个人只有到了生命攸关的时刻才能真正地体会到生命之可贵。尤其是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他们那种求生的欲望常人是根本无法想象的,他们在看守羁押期间的种种表现就足以说明了这一切。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哪一项条款适用于自己,这期间的漫长等待对于一名死刑犯而言是备受煎熬的。
由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不需要参加劳动的,每日早,午,晚餐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监规纪律)面向墙壁反思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给社会带来危害的严重性。在忏悔的同时其实他们大多还是在思念家中的父母与妻儿,纵观以上场景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我们也就不能想象一名重刑犯人听到被判处了“死缓”高兴得不得了也就有了答案。
说到底被判死刑缓期,乍听起来好像是死刑,确实这是死刑中的一种,但并不意味著当事人会被马上执行枪毙,所以那些犯罪的人,被判死缓,一定要好好珍惜判刑时间,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最终获得刑满释放的机会!
死刑和死缓有什么本质区别吗,仅仅是时间问题吗“缓刑、缓期执行、延期执行”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的区别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此期间,如果符合刑法的有关规定,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刑罚制度。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
(1)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处的刑罚(即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2)对于累犯,不论判处何种刑罚,均不得适用缓刑。(3)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缓期执行也称死刑缓期执行。一般亦称死缓。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种,是我国独创的死刑执行的制度。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
(1)罪当处死。如果所犯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在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问题。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即当时不是非杀不可的。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从审判实践的情况看,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民愤不是极大的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有多名主犯,罪行相对较轻的主犯;属于限制责任能力的;被害人有明显过失,而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的等一般可视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规定,对被判处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必须满2年才能减刑,在2年期满以后减刑,并不局限于期满的当天减刑。在2年期满以后的一定期间内,人民法院对死缓执行的罪裁定减刑都是合法的。但是,这也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可以迟迟不依法裁定减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主要是指在生产劳动中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协助政府破获重大案件,消灭灾害事故或制止其他罪犯逃跑和行凶等破坏活动,对国家和人民有其他重要贡献等。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根据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延期执行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中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分n从实体权利上说,他有权同意被申请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从诉讼权利上说,他有权同意暂停执行程序。因此,申请执行人自愿表示延期执行的。执行程序应予中止。
缓刑、缓期执行、延期执行不是同属一个法律范畴。缓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而延期执行是我国民法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对自己民事实体及民事诉讼的权利。缓刑与死缓又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刑罚制度。两者在适用对象、范围,适用条件和法律等方面全然个同。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判处刑罚,而死缓只是不立即执行死刑。死缓犯在死缓期执行的2年期间必须在监狱劳动改造;即使2年期满以后,符合法定条件不执行死刑,也只能减为无期徒刑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犯不仅不关押,而且在考验期内投有犯新罪,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三者的具体区别是:
(1)适用的前提不同。适用缓刑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适用死缓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前提;适用延期执行是以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为前提。不论是申请执行的案件,还是移交执行的案件都可以。
(2)执行的方法不同。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对于被宣告死缓(缓期执行)的罪犯,必须关押,强迫劳动改造。
(3)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由于所判刑罪的刑种,刑期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定期限。死缓(缓期执行)的法定期限为2年。延期执行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的延期执行。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的表现,或不执行原判刑罚,或撤销缓刑,撤销缓刑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罪的原则处理;死缓(缓期执行)期限界满时,根据犯罪分子在缓期2年执行期间的表现,或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期执行期间也可能执行死刑;延期执行中的一定期执行,待延期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恢复执行。权利人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不定期的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随时恢复执行。
参考资料:中国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