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2021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4、误工费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7、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9、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南充什么时候实行交通事故同命同价?四川省南充市2021年3月1日正式实行交通事故同命同价。
2021年2月4日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四川高院发布法院动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513号〕的工作要求,四川高院于2019年11月下发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了《关于在部分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成都市、遂宁市、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为试点法院,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根据前期试点工作情况,四川高院决定今年起在我省各级法院全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一、试点法院
全省三级人民法院
二、试点案件范围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部分的一级案由“人格权纠纷”和第九部分的一级案由“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均纳入本次统一赔偿标准试点案件范围。
三、试点案件适用赔偿标准
试点案件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应计入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后,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适用上述标准计算。
四、试点启动时间
试点工作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自三月一日起同命同价,那在三月一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按照这一标准执行吗?是人生损害赔偿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3月1日企业同命同价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在3月1日发生交通事故也按照这一标准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事情应该按照这一标准事情。
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1、医疗费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住宿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5、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结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四川省交通事故同命同价标准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