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的(合法性)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法律依据如下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扩展资料: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什么。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复议案件时,需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行政诉讼过程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属于行政权的范畴,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权时不能越权。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不开庭的,因为只有法院才需要开庭的,但是行政复议需要审查。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了其合法权益,审查行政复议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国家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行政复议机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查后,有可能作出一个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也有可能作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什么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履行下列职责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