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合同未到期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的本人工资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且各省市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十级伤残的赔偿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济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法律分析】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的下列费用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十级工伤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
计算方式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8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4个月
扩展资料: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十级伤残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标准来确定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
1、医疗费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济宁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残疾赔偿金等于伤残等级系数乘以二十乘以上一年度平均收入。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