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一、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因伤致残:在前项赔偿项目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残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60周岁以下按20年)但六十岁周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上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年限×伤残赔偿指数。(“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数额视具体情况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有二种情况除外:赔偿义务人以书面方式承诺赔偿的,二是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5、康复费:指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实际发生的并且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原则上等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和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雇佣工伤赔偿标准对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的赔偿标准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如果雇员有过错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的,根据双方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员没有过错责任,由雇主全额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雇佣关系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雇佣关系人身意外伤害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的赔偿标准是:
雇佣关系人身意外伤害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的赔偿标准 ,要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 ,造成伤残的可以赔偿几万至几十万左右 ,另外还需要根据是否存在损害的责任而定 ,如果不存在损害的不需要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 ,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
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 ,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 ,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 ,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 ,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交通费的赔偿 ,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 ,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 ,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 ,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 ,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 ,受害人伤情严重 ,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 ,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 ,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 ,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 ,结合使用者的年龄、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 ,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 ,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 ,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 ,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 ,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 ,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雇佣关系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的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赔偿范围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差多少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的赔偿标准可根据医药费、住院费收款凭证、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等具体确定。
_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谏罄砣松硭鸷ε獬グ讣视梅_扇舾晌侍獾慕馐汀
_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_谑咛跏芎θ嗽馐苋松硭鸷Γ蚓鸵街瘟浦С龅母飨罘延靡约耙蛭蠊ぜ跎俚氖杖耄ㄒ搅品选⑽蠊し选⒒だ矸选⒔煌ǚ选⒆∷薹选⒆≡夯锸巢怪选⒈匾挠眩獬ヒ逦袢擞Φ庇枰耘獬ァJ芎θ艘蛏酥虏械模湟蛟黾由钌闲枰С龅谋匾延靡约耙蛏ナЮ投芰Φ贾碌氖杖胨鹗Вú屑才獬ソ稹⒉屑哺ㄖ骶叻选⒈环鲅松罘眩约耙蚩蹈椿だ怼⒓绦瘟剖导史⑸谋匾目蹈捶选⒒だ矸选⒑笮瘟品眩獬ヒ逦袢艘灿Φ庇枰耘獬ァJ芎θ怂劳龅模獬ヒ逦袢顺Φ备萸谰戎瘟魄榭雠獬ケ咎醯谝豢罟娑ǖ南喙胤延猛猓褂Φ迸獬ドピ岱选⒈环鲅松罘选⑺劳霾钩シ岩约笆芎θ饲资舭炖砩ピ崾乱酥С龅慕煌ǚ选⒆∷薹押臀蠊に鹗У绕渌侠矸延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