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 诉讼 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 民事纠纷 ,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 刑事诉讼 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 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 刑法 关于具体案件 犯罪构成 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 刑事诉讼法 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 证据 、先行给付、 诉讼保全 、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再次起诉 (一)法律规定 1、根据《 刑诉法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以及《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等费用。”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不赔偿) 死亡赔偿金 、 残疾赔偿金 和精神抚慰金应当是没有争议的。然,无论是《刑诉法》还是《刑诉法司法解释》,对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却语焉不详,在司法实践中不无疑惑、争议。 2、否定观点称即使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应支持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 和精神抚慰金,否则有违基本法理,必将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形同虚设而不能发挥应有之功能;肯定观点云对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一是《刑诉法》无明确规定,二是既然是民事诉讼,当然就要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且民事法律和最高法院没有就此作专门的解释。 (二)实务观点 本 律师 赞同否定观点,即刑事侵权另行民诉也不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除持否定观点之理由外,尚有如下理由。 1、纵观《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以及该条第四款“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之规定,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界定是明确的,即仅赔偿直接物质损失。精神抚慰金显然不属于物质损失,不应赔偿应无争议。至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虽然《 民法典 》将其界定为未来收入减少之损失,但毕竟不属于法定的直接物质损失,故不应当予以赔偿。 2、根据《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之规定,结合该条第一款以及《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显然不包括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 金和精神抚慰金。 3、根据《新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才不受该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据此,根据反面解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不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就要受到该条第一、二款,以及《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一百零三条的限制。质言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不应判赔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4、根据目的解释,对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不应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对此,立法资料有详述,有兴趣者可自行考究,恕不在此赘述。 在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我国的刑事案件中,相关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相应保护。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我国对相关受害者的民事诉讼应积极得办理,对相关的民事赔偿进行相应的审理,积极的保护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我国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的法治公平和法制治理。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你好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换句话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只能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而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被害人死亡的,家属只能要求赔偿丧葬费,而不能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应当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不能要精神损失费,而是说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赔偿伤残赔偿金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刑事案件的伤残最新法律有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其他内容如下: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刑事附带民事残疾赔偿金另提民事 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