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1、三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手缺失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另一手拇指缺失;
(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四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3、五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2)一手拇指缺失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3)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4、六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2)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3)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4)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5、七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2)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一手除拇指外,其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6、八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2)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3)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4)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5)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7、九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一手食指2~3节缺失;
(3)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4)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8、十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功能完全丧失:指非功能位关节僵直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固定或关节周围其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他原因导致关节连枷状或严重不稳,以致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
功能大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并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功能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但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张口度判定及测量方法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人上、下中切牙切缘问测量。
正常张口度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问(相当于4.5cm左右)。
张口困难I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
张口困难Ⅱ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
张口困难Ⅲ度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
完全不能张口。
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2、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3、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4、六级: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5、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手除拇指外,其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1~5趾缺失;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前足缺失;
6、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7、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拇趾末节缺失;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8、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拓展资料:伤残鉴定要什么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手指伤残鉴定标准详细根据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我国法律规定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手指伤残标准如下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16)一手除拇指外,其手指畸形算几级伤残 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