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1、噪声90分贝起可以申请噪声聋职业病。
2、在工作环境中有长期接触较强(>90分贝)噪声或一次接触强烈噪声(>140分贝)的可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至于听力降到50分贝:
十级: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九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
八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七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4、凡高频(3000、4000、6000Hz)任一频段听力损失>=30dB(A)双耳平均听阈达到以下标准,可诊断为不同程度的噪声聋:
(1)轻度:轻微讲话听不清,听力稍下降至26-40dB者;
(2)中度:一般声音讲话听不清,听力下降平均达41-55dB者;
(3)重度:大声说话听力困难,双耳平均听力下降56-70dB;
(4)严重度:大声讲话严重听力困难,双耳平均听力下降至71-90dB;
(5)极严重:大声讲话听不见,双耳平均听力下降至91分贝以上。
噪音耳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噪音性耳聋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因为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可以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功能丧失程度进行综合的评定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是不是进公司要满3年噪声聋才算职业病是的国家标准是这么规定的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相关专家根据噪声所致噪声聋时间这么规定的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但也有可能个别人敏感体质的不到3年就可以造成听力严重下降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但一般职业健康查体过程中都提前发现了,但一般情况下接触噪声接触不满3年不会造成噪声聋,有资质的诊断机构也不会给出诊断,这样用人单位会提出疑议,但如果工作时间不是每周40小时工作制,而是超冠军每周40小时工作制可以换算计算是否超过3年,是接触噪声作业时间,不是进行公司时间,以前接触过噪声作业也计算在内。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职业噪声所致劳动者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因压力容器、反应釜等爆炸导致的爆震聋的诊断及处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854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GB/T7341 听力计
GB/T7582 声学 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统计分布
GB/T7583 声学 纯音气导听阈测定 听力保护用
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403 声学 测听方法 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
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5.1 轻度噪声聋:26dB~40dB(HL)
5.2 中度噪声聋:41dB~55dB(HL)
5.3 重度噪声聋:≥56dB(HL) 6.1 观察对象不需要调离噪声工作场所,但同时患有耳鸣者例外。
6.2 轻度、中度及重度噪声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作业场所,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处理。
6.3 重度噪声聋患者应配戴助听器。
6.4 对噪声敏感者(即上岗前体检听力正常,在噪声环境下作业1年,高频段3000 Hz、4000 Hz、6000Hz任一频率,任一耳达65 dB(HL))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职业性噪声聋系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渐进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
A.2 确切的噪声作业史系指在超过GBZ2所规定的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卫生限值的噪声作业,即工作场所的作业人员8h等效接触噪声限值≥85dB(A)。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时间,按每增加3 dB(A)接触时间减半的原则,确定噪声接触限值。
A.3 职业性噪声聋的听力评定以纯音听阈测试结果为依据,纯音听阈重复性测试结果各频率阈值偏差应≤10 dB(A),听力损失应符合噪声性听力损伤的特点。
A.4 鉴于职业性噪声听力损失有暂时性阈移,故应将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后12~48h作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若筛选测听结果已达观察对象或噪声聋水平,应进行复查,复查时间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
A.5 听力计应符合GB/T7341的要求,并按GB/T7341进行校准。
A.6 纯音听力检查时若受检者在听力计最大声输出值仍无反应,以最大声输出值计算。
A.7 纯音听力检查结果应按GB/T 7582进行年龄性别修正(见表A.1)。
A.8 当一侧耳为混合性聋,若骨导听阈符合职业性噪声聋的特点,可按该耳骨导听阈进行诊断评定。若骨导听阈提高可能与传导性聋有关,应以对侧耳的纯音听阈进行诊断评定。
A.9 当双耳为混合性聋,骨导听阈符合职业性噪声聋的特点,可按骨导听阈进行诊断评定。按骨导听阈进行诊断评定时,其骨导纯音听力检查结果也应按GB/T 7582进行年龄性别修正。
A.10 分别计算左右耳语频平均听阈后,以较好耳平均听阈进行噪声聋诊断分级。
A.11 语言频率听力损失大于等于高频听力损失,不应诊断职业性噪声聋。
A.12 纯音听力测试听力曲线为水平样或近似直线时,应怀疑其听力测试结果的真实性。
A.13 语言频率听力损失超过中度噪声聋以上,应进行客观测听检查,排除伪聋和夸大性听力损失。
A.14 诊断时应排除的其他致聋原因主要包括:伪聋、夸大性听力损失、药物(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中毒性聋、外伤性聋、传染病(流脑、腮腺炎、麻疹等)性聋、家族性聋、美尼尔氏病、突发性聋以及各种中耳疾患等。
A.15 诊断步骤
A.15.1 耳科常规检查。
A.15.2 在做出诊断评定前,至少要进行2次以上的纯音听力检查(纯音听阈测试按GB/T7583和GB/T16403规定进行),两次检查间隔时间至少3d,而且各频率听阈偏差≤10dB噪声耳聋职业鉴定的必要条件 ;诊断评定分级时应以听阈最小值进行计算。
A.15.3 对纯音听力检查结果按GB/T7582进行年龄性别修正。
A.15.4 怀疑中耳疾患时可进行声导抗检查。
A.15.5 对纯音听力测试不配合的患者,或对纯音听力检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怀疑时,应进行客观听力检查,如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测试、40Hz听觉诱发电位测试、声阻抗声发射阈测试、耳声发射测试等检查,以排除伪聋和夸大性听力损失的可能。
A.15.6 平均听阈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修约至整数)见式(A.1)和式(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