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如何索赔折旧费?车被追尾后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对方全责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有效预防车辆追尾、刮擦,还需做到“六不跟”,分别是:
1、不跟“串车”。“串车”即几辆跟得很紧的车,如果在快车道行驶应尽量避免跟“串车”,一旦发生交通 事故会导致多车连环碰撞。
2、不跟空驶的出租车。出租车的行驶规律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只要见到路边有乘客就会迅速变道刹车,让后车司机防不胜防,因此,司机朋友在驾驶时尽量不要跟在空驶的出租车后面。
3、不跟故障车。一旦发现前车刹车灯出现故障或者点亮双跳,就尽量避免跟着走。
4、不跟大型货车、公交车。大型车体积巨大,容易遮挡前方驾驶视线,一是出现事故视线受阻来不及反应,二是容易因为看不到交通指示灯或指示牌而造成闯红灯。
5、不跟外地车。外地司机对本地路线路况都不熟悉,行车规律也很难把握,容易违反交通规则,所以还是远离为妙。
6、不跟“新手”车。新手上路一般容易急刹甚至熄火,最好保持距离。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塔河县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我们平时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这时候不小心撞到人就需要进行一定的理赔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了,下面为大家分享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1
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支持赔偿折旧费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有车主向肇事者主张贬值损失,但基本都不会得到支持。而最高院也曾经对此明确做过说明,就是法律不考虑贬值损失。
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有两点原因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
第一,法律不可能算的这么细。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进行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了维修,其实也存在用新零件替换旧零件的问题,如果计算了贬值损失,那要不要计算新旧零件之间的差价呢?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法律不可能也没必要计算的这么详细。
第二,贬值损失只是一种理念中的损失。
法律赔偿的是实际损失,而贬值损失往往只存在想象中,并非实际损失。因为车辆的价值就在于其使用性。而发生事故后,只要修复完好,其使用价值就不会降低,对车主来说也无所谓损失。所谓的贬值损失只有在交易时才会产生,如果不交易,直接使用到车辆报废,这辆车的贬值损失就是不存在的。所以法律并不支持车辆的贬值损失。
当然,对于一些极特殊的情况,法律是支持贬值损失的。比如说,待交易的新车,其对于商家来说,其价值就在于交易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如果在试驾时发生交通事故,那必然造成车辆的交易价值降低。对商家而言,这损失就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了。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2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有效预防车辆追尾、刮擦,还需做到“六不跟”,分别是:
1、不跟“串车”。“串车”即几辆跟得很紧的车,如果在快车道行驶应尽量避免跟“串车”,一旦发生交通 事故会导致多车连环碰撞。
2、不跟空驶的出租车。出租车的行驶规律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只要见到路边有乘客就会迅速变道刹车,让后车司机防不胜防,因此,司机朋友在驾驶时尽量不要跟在空驶的出租车后面。
3、不跟故障车。一旦发现前车刹车灯出现故障或者点亮双跳,就尽量避免跟着走。
4、不跟大型货车、公交车。大型车体积巨大,容易遮挡前方驾驶视线,一是出现事故视线受阻来不及反应,二是容易因为看不到交通指示灯或指示牌而造成闯红灯。
5、不跟外地车。外地司机对本地路线路况都不熟悉,行车规律也很难把握,容易违反交通规则,所以还是远离为妙。
6、不跟“新手”车。新手上路一般容易急刹甚至熄火,最好保持距离。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3
一、交通事故追尾赔偿折旧费吗?
交通事故追尾不赔偿折旧费,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事故期间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合理的代步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折旧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支持。
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折旧费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对运输车辆的投入,能有效反映车辆折旧的经济价格的是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
车辆折旧费的调整方法是以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在社会折现率条件下)替代车辆的财务折旧费。
车辆资金回收费用等于汽车经济价格(扣除购置附加费)乘以年资金回收系数,再除以平均单车年运输周转量。
二、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
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在当代社会现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比较多的一些伤害,还是财产方面的损失,比如说有车辆方面的毁损等等,当然车辆它可能是存在着所有的费用的,在这个费用当中,我们国家的交强险是不予赔付的,也就意味着不在这个赔偿的范围之内,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是获得不了这项赔偿的。
新车被追尾了对方怎么赔偿折旧费新车被追尾了对方赔偿折旧费如下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新车被追尾贬值赔偿费应当由相关评估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并作为计算依据。
一般来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赔偿的损失计算的是直接损失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对于车辆贬值费由于取证较难,且证据关联性可能难以证明,对于这一诉求最终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法院支持索求赔偿的情况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二、交通事故折旧费起诉流程
交通事故新车折旧费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发生的乘车人包括哪些人
1、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
2、好意同乘者。又可叫做无偿的好意同乘者。所谓好意同乘者,通常是指无偿搭乘被追尾后车辆折旧费谁来赔付 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所说的无偿是泛指各种免费利用他人车辆的情况;
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这些人员一般包括:商家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自己商品的销售,方便顾客购物,在交通不便的区域免费固定发车所接送的顾客;一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接送的有关开会人员或办理其他公务的人;
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