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衡阳市自开展土地征收与 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工作开始以来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一直秉承着公开、公正、透明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的原则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并且充分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力求切实落实相关补偿安置工作。在2021年,湖南省对于补偿标准进行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了调整,并发出通知。那么,2021湖南 衡阳市 征地补偿标准 是什么? 湖南 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1、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2、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3、 征地补偿 区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4、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5、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 征地 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二)衡阳市补偿标准 1、I区:市区83000元/亩,常宁市58000元/亩,衡南县58000元/亩,耒阳市60000元/亩,南岳区65000元/亩,祁东县58000元/亩,衡东县58000元/亩,衡山县58000元/亩,衡阳县58000元/亩。 2、II区:市区70000元/亩,常宁市49000元/亩,衡南县50000元/亩,耒阳市52000元/亩,南岳区50000元/亩,祁东县50000元/亩,衡东县50000元/亩,衡山县50000元/亩,衡阳县50000元/亩。 3、地类系数:园地和林地均为0.8 通过此次的调整,我们可以发现湖南 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只影响土地部分,而对于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部分并不影响。此次调整是基于国家指导方针的原则和各地区多次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更加的趋向合理,既符合了国家利益的需要,也兼顾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衡阳拆迁补偿标准是有哪些?对于衡阳 征地补偿标准 有哪些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有些朋友已经了然于胸,然而还是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为了了解 征地补偿 的标准,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征地补偿的范围、方式、法律明文规定等内容。为此,本文将对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说明,保证衡阳人民对 征地 信息有所了解。 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法律明文对以上内容对征收个人住宅、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补偿方式、 拆迁 费用、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因此对广大衡阳人民来说,了解于 衡阳 拆迁补偿 标准 对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他们而言相当重要。若衡阳人民对此补偿情况仍旧不是很清楚,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湖南衡阳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湖南衡阳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1、房屋价值补偿。计算补偿金时要把公摊补助面积算作同作价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4、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5、宅基地补偿费;6、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7、安置费和搬迁费。
湖南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湖南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区、南岳区 拆迁 安置用地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的管理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 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 征地补偿 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区内实施建设,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房屋的拆迁安置用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安置用地和因公益事业涉及的城市居民拆迁安置用地,适用本办法。国家、省重点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第三条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要以人为本,要解决好失地失业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拆迁安置用地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原则; (二)就近安置、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 (三)鼓励统规统建、集中安置的原则。 第五条拆迁安置用地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城镇房屋拆迁安置用地第六条城镇居民住房,农业人口进城购买的 商品房 ,已经办理国有 土地使用权 手续的为城镇房屋。 第七条城镇房屋拆迁的面积、用途、产权属性的认定,以《 房屋产权证 》为准。 第八条因公益事业拆迁城镇房屋的安置用地可划拨供地。供地的面积为实际需要安置面积(不含货币安置)除以容积率。 第九条被拆迁的城镇房屋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是按出让方式供地的,赔偿的房屋继续办理出让手续不再交纳出让金,出让年限应相应核减已使用年限,是按划拨方式供地的,被拆迁人可申请补办 土地出让 手续,补交 土地出让金 。 第三章 农村村民房屋拆迁安置用地 第十条农村村民在本组有村民户口和责任田者,其住房为合法村民住房。农村村民房屋的拆迁安置,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衡政发〔2002〕1号文件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农村村民住房面积、用途、产权属性的认定,以《农村房屋产权证书》和《 集体土地 使用权证书》确定的数据和性质为准。 第十二条农村村民住房的拆迁安置采取统规统建、集中安置和统规自建两种方式。统规统建、集中安置方法,是指建设用地单位根据规划要求统一建设或委托建设 安置房 。农村村民住房的安置标准,每户只安排一套住房,每人平均不超过55平方米。统规统建的村民安置房小于村民符合法规要求的原有住房面积部分,按衡政发[2002]1号文件的规定可高于补偿价的10%进行收购。村民安置房面积超过符合法规要求的村民原有住房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由村民支付。自行建设是划地给农民自行建设,安置地面积不得超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人平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55 平方米。 第四章 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用地 第十三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征地 后人均耕地在0.2亩以下的或一次性征收或征用耕地面积超过征地前耕地总面积50%的,采取留地安置的方式解决生产出路问题。留地安置的标准,按该次征收或征用该集体组织土地总额的10%进行留用;若无地的,按该次征收或征用该集体组织土地总额的15%留用。 第十四条城市集中拆迁安置20户以上的村民安置必须统规统建,统规统建要按照“集中用地、统一安置、综合开发”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拆迁安置中土地补偿费的75%用于生产安置留用土地的开发。生产安置留用的土地,必须是当地村组用于生产的开发建设,可按使用集体土地的性质进行报批和管理。报批转为国有土地,作为商业、服务和综合用地建设的,可补办出让手续。按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需按规定缴纳报批规费并可补交土地出让金。生产安置用地需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其 衡阳市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他 第十六条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房屋拆迁奖励标准: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搬迁和拆迁者,奖励房屋补偿总额的2%;提前五天完成搬迁和拆迁者,奖励房屋补偿总额的3%;提前十天完成搬迁和拆迁者,奖励房屋补偿总额的4%。 第十七条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用地报建(含公益事业建设的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用地的报建)涉及土地、规划、建工、消防等市本级的报批规费全免;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的生产留用地上建设的涉及土地、规划、建工、消防等市本级的报批规费全免;生产留用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报建费用未经市政府同意,一律不免。 第十八条被拆迁者对所拆迁的房屋有异议,由建设单位、土地或房产管理部门、被拆迁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但拆迁争议不得影响土地交付使用和工程建设的进行。 第十九条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该《办法》的实施管理和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 湖南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补偿的时候,如果被拆迁者对所拆迁的房屋有异议,可以和相关的部门进行协商解决,但是不能影响工程建设的进程。另外,在进行拆迁之后,还需要对人们的补偿工作尽快的落实,保障好大家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