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没有规定一个确切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遇到了一定的困扰。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精神损失费赔偿 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 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 (1)对于造成死亡的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应当赔偿 死亡赔偿金 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 残疾赔偿金 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 精神抚慰金 。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伤者精神损失费怎么赔偿,按什么标准计算?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的赔偿数额标准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法律分析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21一、2021年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一、精神损失费赔偿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三、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解答交通事故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要从这几个方面考虑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2、侵权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5、当地的生活水平。因此无法提供明确的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最新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法律法规是怎样的湖南2010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适用于2010年1月1日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
1、 死亡赔偿金:15084.31元*20=301686.2元(城镇标准)
4910元*20=98200元(农村标准);
2、 被抚养人生活费:
小孩:10828.23元(18岁-现在岁数)(城镇标准); 4020.87元(18岁-现在岁数)(农村标准);
老人:(60岁以上的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城镇不超过10828.23元,农村不超过4020.87元;
3、丧葬费:12274.5元;(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4、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具体标准参见如下)
5、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大约1000至5000元;
6、 住宿费:按情况计,不超过4050元。
7、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湖南省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赔偿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按照湖南省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我省统计局《2009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因此在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计算具体金额时,大部分数据可参照该文件执行。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3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828.23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020.87元
3、湖南省职工平均工资24549元
4、伙食补助费(暂2009年标准)
省内 30元/人、天
外省 50元/人、天
说明:1、以上第1、2、3、4项依据湖南省统计局提供的二OO九年统计数据,第5项按《湖南省省直单位差旅办理办法》(2007年4月1日实施)的标准执行。
2、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4、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