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领取 国家赔偿金 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 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被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 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XX检察院赔偿请求人 申请国家赔偿 一案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贵院于年月日出XX号 赔偿决定书 。现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决定无异议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向贵院申请支付国家赔偿金。此致XX人民检察院赔偿请求人:X年X月X日
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赔偿请求人:×××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族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现住×××,电话:×××。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请求事项:事实根据和理由此致×××赔偿请求人:×××年×月×日申请国家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他组织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 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本怎么写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本内容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法人或者其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的年、月、日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国家赔偿申诉书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的问题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国家赔偿申诉书申诉人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董某某,女,汉族,19××年8月9日出生,住××市××区××路928号3号楼31号。电话,赔偿义务机关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市公安局××分局,法定代表人臧××。申诉人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2016】豫××委赔2号国家赔偿决定书,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事项:1、请求赔偿义务机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申请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2、请求赔偿义务机赔偿因侵犯赔偿申请人人身自由赔偿金6591.6元;3、请求赔偿义务机赔偿因非法扣押赔偿申请人财产4667729.10元的利息25,670.10元。事实与理由:第一,赔偿义务机关对申诉人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属于违法刑事拘留。按照相关规定,刑事拘留应严格遵守相应的程序,例如公安机关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应该予以履行通知手续,但赔偿义务机关并没有履行。按照《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该予以人身自由赔偿。第二,扣押申诉人财产的计息期间计算错误。法院认定赔偿义务机关扣押申诉人财产的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也认定扣押的财产与案件无关。按照《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计息期间自侵权行为发生时起算??但在生效赔偿决定作出前侵权行为停止的,计算至侵权行为停止时止”的规定,计息期间应该从2012年1月12日起算至2014年1月27日。以上错误,严重侵犯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此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人:2016年月日
国家赔偿申请书模板范文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是为了案件侦查活动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之所以冻结有关银行卡等财产可能是因为该项财产涉及到犯罪所得或者和犯罪密切相关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在查清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收缴该项资金或对其解冻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所以冻结银行卡不一定是情况非常严重。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可能会设定冻结期限,期限届满则解冻,若未解冻可以反映情况。本人也可以积极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刑事赔偿申请书格式?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一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刑事赔偿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受害人)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吴________,男,1968年9月出生,______省______市人,住_______省_____市_____县_____镇______村,联系电话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______________ 。
赔偿请求
(一)请求赔偿因错而造成申请人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损失6万元;
(二)请求赔偿因没收财产而导致申请人财产的损失12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被判决入狱前系_______省______县一出租车司机。2003年底,_______县公安局破 一起出租车抢劫案,因怀疑申请人涉嫌抢劫人员提供线索并参与动后分赃,而将申请人拘传讯问。开始申请人一直据理辩解,办案人员见申请人不承认便进行刑讯逼供,对申请人进行体罚和变相连续讯问,不让睡觉也不让喝水吃饭,其残酷程度超出正常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承受极限。因申请人并非铜头铁身,受不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书范本 了上述非人待遇,怕僵持下去有生命危险,便违心承认了上述抢劫活动。后______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______县人民法院依此判处申请人有其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申请人不服提出上诉,被______省______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
在服刑期间,申请人不服,委托律师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省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2月申请人获释,两年已经过去。在此期间申请人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故根据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特向法院提出以上赔偿要求,请依法予以解决。
此致
_______省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 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二:国家赔偿申请书(3668字)
赔偿请求人:余剑 性别:男 民族:汉 联系电话:13458851152
联系地址(邮件):雅安市雨城区xxx104号(xxxx宿舍)
赔偿义务机关: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陈智 职务:分局长
复议机关: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左正 职务:局长
案由:赔偿请求人因被违法刑事拘留一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在逾期未得到答复后,又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了复议。复议机关在作出了一次“张冠李戴”的“行政复议决定”后,赔偿请求人正式取得赔偿义务机关的《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赔偿决定书(成公锦刑赔字【2013】001号)》,又重新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现,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机关的《成都市公安局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成公赔复字【2013】2号)》(以下简称:复议决定书)的复议决定,特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成公赔复字【2013】2号》复议决定书;
二、赔偿义务机关于2011年4月7日拘留赔偿请求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应立即送交赔偿请求人;
三、关于2011年4月5日起,赔偿义务机关下属春熙路派出所留置赔偿请求人一次的《留置通知书》应立即送交赔偿请求人;
四、因冤假错案造成赔偿请求人名誉权、荣誉权及有关事项的严重损害,应由赔偿义务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五、判决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因侵犯赔偿请求人人身自由30天的赔偿金5470.5元;
分页 >>12下一页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