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法律分析: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丧葬费为2000元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新农合丧葬费标准是多少法律分析:对于农村老人丧葬费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如果农村老人生前是单位职工或者公务员系统的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丧葬费领取参照养老金的规定。丧葬费发放标准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如没有直系亲属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举个例子,若某地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该地区2019年的丧葬费就统一按24000元计发。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新农合死亡补偿标准新农合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新农合死亡补偿标准是多少法律分析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合作医疗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新农合农民丧葬费领取标准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