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办理流程如下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
(一)申请:
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1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含像素为358×441、高宽比为1.2-1.4的电子版照片),因病因伤致残的还需提供康复期满一年以上的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到县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3号残联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需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无监护人的,由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所在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精神类残疾人证的,可直接带相关资料到定点医院进行评定。
(二)受理:
县残联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
县残联受理人确认信息无误后,由申请人或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持评定表到定点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对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没有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评定医生又无法直接进行残疾等级评定的,需提供镇(街道)、村(社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评定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定地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多重残疾评定在县第二人民医院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精神残疾评定在富平县精神卫生中心和富平县到贤中医精神病医院。
(四)公示:
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县残联及时将评残情况反馈给各镇(街道)残联,由各镇(街道)残联组织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残联给予办理残疾人证。
(五)发放:
残疾人证办理好后,县残联通知各镇(街道)残联及时领取证件并发至残疾人手中,同时做好“两项补贴”等相关政策宣传及各项惠残政策落实。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到哪个部门做?伤残鉴定先到公安机关。先由受伤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的当事人去向公安机关申请做伤残的评定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公安机关才可以对其进行评定,如果受伤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话,将会视其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要在治疗终结以后的规定期限内去申请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于评定伤残等级的相关依据是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一是医院的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一项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而言,将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受伤人员如果符合两处以上的伤残等级者,应当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但是必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如果当事人对于伤残评定不服的,是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重新的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之后的三十天内,应当对此作出重新评定的相关决定,并且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申请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所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应当是最终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办残疾证去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残疾证需要在户口所在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的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办理残疾证需要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等相关材料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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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办残疾证需要去哪个医院鉴定 ,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6、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7、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