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司法赔偿范围的确定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取决于国家的法治状况;受制于国家的财力状况;司法侵权数量的大小。司法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给公民、法人或其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哪些损害予以赔偿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司法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范围?司法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由国家给予赔偿。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损害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
刑事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对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对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不予赔偿的几种情况。《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对下列行为国家不予赔偿;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国家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予以赔偿。
我国司法赔偿的范围?司法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对公民、法人和其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由国家给予赔偿。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损害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
刑事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1)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①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国家不予赔偿的几种情况。《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对下列行为国家不予赔偿:①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②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④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⑤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予以赔偿。()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多少种赔偿情形两高 国家赔偿 司法解释规定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了 司法解释规定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解除、撤销拘留或者 逮捕 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 (一)办案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 终止侦查的; (二)解除、撤销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 自诉案件 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但赔偿义务机关有 证据 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司法解释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7种情形为: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二)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 立案 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五)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七)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他处理的。 但有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司法解释是对法律的一种补充和完善,由于法律条文具有精简和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司法解释往往更新的速度较快,文本的内容比较完善。在以上的内容中,国家赔偿司法解释将赔偿的情形规划为13种,前面六种可以赔偿,后面七种不予赔偿。
我国家赔偿包括有哪些赔偿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我 国家赔偿 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 和司法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的一种赔偿责任。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的赔偿。司法赔偿则是司法机关的审判错误。 一、行政赔偿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 的; 非法拘禁 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 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 法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 逮捕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刑罚 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罚金 、 没收财产 已经执行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 证据 被 羁押 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依照 刑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国家赔偿的方式,指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 (1)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指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额度的赔偿。它主要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 人身损害 的金钱赔偿。对人身造成损害必将给受害人带来一系列的财产损失,如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报酬减少等,支付 赔偿金 可以填补受害人因不法侵害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二是财产损害的金钱赔偿,一般都可将被损害的财产折算成一定的金额,再予以相应的赔偿。如查封财产所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可以在计算损失或灭失财产的金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返还财产。又称返还原物,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产归还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或者其他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合法占有状态。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如行政机关违法收缴的罚款、违法没收的财物、摊派的费用等。适用返还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原物仍然存在。如果原财产已经毁损或者灭失,则无法返还,只能采用支付赔偿金的方式;二是返还财产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返还财产是作为一种辅助性赔偿方式而存在,故只在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时才为采用;三是不影响公务实施。如果原财产已经用于公务活动,返还财产将会影响到公务的实施,则不应以返还财产方式赔偿,而应采用金钱赔偿。 (3)恢复原状。是指国家机关的行为侵害他人财产,对受到损害的财产进行修复,使之恢复到受损前的性能或形状的赔偿方式。恢复原状操作比较复杂,因此只有在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的情况下才能采用。采用恢复原状方式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受损财产能够恢复原状;二是恢复原状比金钱赔偿更便捷;三是排除了其他赔偿方式的采用。恢复原状的内容包括:恢复自由、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修理、重做、更换、不动产的拆除等。 通过有关国家赔偿的资料整理,在这些赔偿规定中,可以了解到对于这些赔偿中,基本都是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单位的一些审判错误,而对于当事人的赔偿则通过金钱赔偿,返还其财产或者恢复审判时造成的事物原状。
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有哪些区别一、司法赔偿 国家赔偿 有哪些不同 1、实施 侵权行为 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的主体不同。在国家赔偿中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还包括法律 法规 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包括哪几种 ,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及事实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履行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军队的保卫部门,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在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 2、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不同。行政侵权行为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司法侵权行为发生在司法活动中,以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刑事诉讼 中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监狱管理权以及在民事、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以及执行措施为构成要件。 3、追偿的条件不同。行政追偿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种标准具有明显的主观性。司法追偿的条件是: 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法律|_育网编辑整理③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相比较之下,司法追偿的范围要比行政追偿的范围窄。 4、程序不同。国家赔偿程序分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和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实行行政处理前置的原则,行政赔偿争议在行政程序不能解决的,最终可以通过行政 诉讼 途径解决。而司法赔偿没有单独提出赔偿请求和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划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的,要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由其作出最终的决定。可以看出,司法赔偿自始至终都是通过非诉讼途径来解决的。 在我国相关的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是指我国相关受害者的赔偿,司法赔偿是指在案件中受到伤害的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而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办公人员对相关受害者的相应赔偿,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在这类事件中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