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夫妻一方出车祸死亡的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其分配主体应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妻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可以由谁继承?【案情】
2010年7月28日,肖某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的妻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调解,肖某共获得397828 元 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的赔偿款(其中死亡赔偿金257328元,丧葬费10500元,精神抚慰50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8万元),肖某获得赔偿款后,其岳父岳母认为该笔赔偿款应认定为是其女儿的个人遗产,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比例继承女儿死亡赔偿款。
【分歧】
该案在审理的过程中出现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了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丧葬费是对死者死亡后的丧葬事宜的支出性费用进行的补偿,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对被抚养人因抚养人死亡而导致生活来源丧失所给予的补偿,该笔费用应专属于被抚养人,不能进行继承;精神抚慰金是对死者死亡给其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应当由其亲属按比例进行分割;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生命权侵害的救济和赔偿,该部分赔偿款应认定为是死者个人的财产,应由其近亲属按继承法的规定依法进行继承。
第二种意见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处理意见与第一种意见相同,但是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死亡导致的家庭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肖某及其妻子(死者)的家庭收入,应将死亡赔偿金先平分,剩余的二分之一再按继承法相关规定由肖某及其子女和其岳父母按比例继承。
第三种意见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处理意见与亦与第一种意见相同,但是认为死者死亡最直接的受害者应当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属,因为死者死亡将直接导致其家庭收入减少,进而对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产生影响,死亡赔偿金正是基于死者死亡可能对其同住家属造成的这种不利影响而进行的补偿;死者死亡对于其他亲属的影响是间接的,死者死亡并不会对其家庭收入,生活质量产生太大影响,而且精神抚慰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已经对于他们的这种间接影响进行了补偿,因此认为死亡赔偿金应归肖某及其小孩属有,肖某的岳父母无权继承。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本文对三方均无争议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分割不进行阐述,仅对分歧较大的死亡赔偿金的处理问题简单阐明自己观点。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因遭受人身损害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即消灭,法律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死者不可能以权利主体资格主张死亡赔偿,此时的赔偿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亡后才产生的受偿权利,是基于对死者绝对权——生命权的侵害而应承担的对其亲属的未来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而对于种可得利益的损失,理论上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扶养丧失说,即是以被扶养人丧失的生活来源作为计算依据,范围是被扶养人在受害人生前从其收入中获得或有权获得的扶养费份额。二是继承丧失说,是以受害人死亡导致的家庭整体收入减少为计算依据,其性质属于对死者家庭收入损失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死亡赔偿金采用的是继承丧失说,将其性质确定为是收入损失的范围,学理上一般推定认为,倘若受害人尚在世,他(她)在未来会将其获得的收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确定了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夫妻俩的家庭收入的性质,那么处理本案中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纠纷,首先应当将死亡赔偿金作为是死者和肖某俩的共同财产,先将死亡赔偿金平分成两份,妻子先得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再按继承法相关规定由死者近亲情进行继承。
@2019
出嫁女儿车祸去世,死亡赔偿金究竟该赔给谁?对于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我们现在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的生活来说,其实各方面生活都得到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了很大的提高,相信这一点大家也是可以看得出来的。但是在我们的生命安全上,尤其是交通道路,这里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这一次人们就会感到困惑出嫁女儿车祸去世,死亡赔偿金究竟该赔给谁?我觉得这个属于意外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就要看当时这个女儿签的是谁的名字,也就是说受益人是谁,根据这个来进行赔偿。但是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1:保险的收益人才是关键:
首先当我们进行购买保险的时候,第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填受益人所谓的收益人,就是说当我们受到保险之类伤亡发生的时候,我们的收益人是谁,进行赔偿的就是谁,很多人会选择自己,也有很多人进行购买的时候,死亡受益人是会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这种属于意外死亡保险。就要根据当时所填的收益人的名字。来进行赔偿。这一点大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说是发生特殊的情况,也可以进行特殊的分析,毕竟每一个问题所发生的情况都会有一些特殊性,这时候就需要走法律途径。
2:生命只有一次:
但是大家进行购买保险的时候,不要觉得自己的生命就没有什么重要性,很多人就是觉得买一个一网死亡险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在交通道路上随便开车,我觉得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交通道路绝对不是给你一个人修建的,里面有很多的交通参与者,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他们的背后都是一个个家庭,说白了就是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所以我们进行交通参与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这是我给大家的建议,不然真的发生严重的后果,我们都承担不起。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下,罗永浩曾经在每一个大学进行全国循环演讲时候所说的一句话,大家也可以在《我的奋斗》这个节目中看一看,我们每一个生命从诞生在这个世界的开始,就注定改变这个世界,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人都无法去逃避。我们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参与交通环境的时候,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考虑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去遵守交通法规,而不是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发生后果谁都承担不起。
交通事故中女方死亡赔偿金应该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女方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