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在工作场所内的人身伤害属于工伤。建议先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程度后进行索赔。赔偿范围一般为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等。具体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地上不是交通事故,是场内事故,施工单位有责任抢救伤员,具体责任要看情况的,肇事车辆是外来的还是场内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该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由保险公司负责。工伤可以认定,同时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两者可叠加赔偿。要让交警追查肇事车辆跟司机,待归案后再索赔。或者直接去找该车车主。找到人之前可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至于工伤,先去做个工伤认定,然后等伤情稳定,在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接着向社保机构落实工伤待遇,当然前提是有买工伤保险,没有的话员工公司要负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
1、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当事人报警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的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2、在事故现场撤除后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他财产遭受损失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的,负有相关责任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因此施工单位或公路管理人需要负赔偿责任。
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解答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的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如果施工队未放置示标志以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如果放置了或者采取措施了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则由造成事故的车主承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公路封闭维修发生交通事故施工方是否承担责任?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要有事故认定书。其次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主要计算的是赔偿数目。道路既然是封闭的,轿车是怎么跑进去的,另外既然已经封闭就不再是道路而是工地,工地不属于交通道路,但交强险还是应当进行理赔。
一、 施工方责任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3. 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情况如果相关单位都做到了就是承担责任也是承担责任少的一方,若是施工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驾驶员因没有注意到施工标识等原因,才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由涉案驾驶员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是否具有责任,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则进行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负责律师解答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交通事故施工方责任 ,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