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和交通事故
这场长深高速江苏宜兴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2019年9月28日。在当时造成于长和交通事故 了影响。
2020年9月11日于长和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发布。报告中指出,要对浙江、安徽、河南三省相关部门分别责成绍兴市及交通运输局,阜阳市临泉县及交通运输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及公安局等15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对45名人员进行检查。 本次事故的调查中,将会对45名人员进行调查,这其实也反映了当前一些机构人员现象,应该严肃对待,提高相关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辆大客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轮胎出现问题,导致车辆失控。可以看出,这直接与浙江,河南以及安徽三省的相关部门关系密切。由于相关人员的影响,审核未果,酿成了这样现象,事故造成的巨大后果影响了很多个家庭,这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浙江省诸剑明被记录到档案,给予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委员王光善其职位调离,给予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分局蒋才兴被记录到档案。安徽省纪委监委给予符国风,阜阳市交通运输局王飞,临泉县公安局蔡彪等3人被记录到档案。河南省纪委监委给予郑州市副市长吴福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翟政,郑州市公安局张保等3人被记录到档案;对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原车务科民警王磊进行其他方面的检查。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三地纪委监委也分别被记录到了档案。
为人民服务,一直是国家公职人员应该秉持的理念,所以在今后,一定要提高公职人员的思想觉悟,真正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交通事故调查公布,谁能负责?2019年9月28日上午7时许于长和交通事故 ,宁杭高速杭宁方向2154KM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由南向北行驶于长和交通事故 的车牌号为豫A5072V的大客车在行至该路段时,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车牌号为苏GF3658的半挂货车相撞。截至2019年9月28日16时许,该事故共造成大客车及货车上36人死亡、36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26人轻伤、1人已出院。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无锡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省政府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做好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和死伤者家属安抚工作。省和无锡市派出医疗专家到达宜兴帮助救治伤员。由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成的前期工作组已于当晚抵达宜兴,指导事故处置,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领导下,浙江、安徽、河南三省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督促相应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汲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共对45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郑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福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翟政,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保等3人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事故发生后,浙江、安徽、河南三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严肃问责、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等提出要求。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全省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出台客运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等行业政策,绍兴市相关职能部门、柯桥区政府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等。安徽省阜阳市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保安全保畅通治乱除患工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在全省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安全专项整治,郑州市对无运营资质的客运车辆实施召回封存和综合整治,建立营运客车登记上牌会商机制和非营运大客车动态监控平台。
2014年8月28日长流交通事故事发地点是在长流镇传贵村村口于长和交通事故 的主干道海榆西线上于长和交通事故 ,一辆装载着土方的大货车右前侧被撞坏于长和交通事故 ,距离货车前方不远处一辆电动车被撞的支离破碎于长和交通事故 ,车零件散落一地。现场的一位目击者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被撞身亡的电动车车主姓张,是一名20多岁的女性,事发时刚好下班骑车往长流方向行驶准备回家。而事故发生的地点就在张女士家附近,当时她准备往左拐,刚好被迎面而来的大货车撞倒,整个电动车被压在车底。之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才将张女士从车底救出。但由于伤势过重,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在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记者也见到了货车司机。
货车司机说,当时他的车速并不是很快,当他突然发现电动车出现的时候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而发生事故后,他也第一时间拨打了110、120。目前,货车司机已经先行垫付了死者的丧葬费,而交警部门也在对事故责任做进一步的调查。
交通事故长时间不处理会怎样一、都不去调解,交警会在两年后把此案注销,扣押车辆会被变卖,成为交警队财产。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根据交通法要求,划分为承担事故总损失的70%和30%,于长和交通事故 你们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对方根本没有和于长和交通事故 你们协商的余地。
三、对此种争议最好的办法是首先拿事故认证书到区法院申请仲裁,让肇事主要责任方信服他所应该承担的损失。
四、如果对方恶意赖账,那么就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供对方恶意的证据,要求法院强行执行肇事者的财产。
五、最近高院对强制执行有新的司法解释,所以也不用对执行难有所担心。
申请仲裁自申请日起,普通民事类三级以下案件,为四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处理时限
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事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复核的时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