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开车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的时候不小心把停在路边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的车撞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了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需要第一时间报警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等交警前来处理,千万不要自行处理或者逃逸。一般会有两种情况,1.路边违章停车,被撞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撞车也是主责。2.路边的停车没有违停,撞车方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
法律分析
所以还是要分清路边的是不是规范的停车位,被撞车是不是合法的停车,这对事故责任的判罚也是有挺大的影响。不管是哪种情况,主责方也就是撞车方都不应该直接驶离,应该先报警找交警来进行责任归属。报警处理可以防止被认定为事故逃逸方,因为有可能被撞车有全景影像或者是路边有监控,会把事故的经过进行还原,所以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没人能够发现就直接逃逸。否则很可能过几天就会有电话打来要求配合处理,这样就会面临被动的局面。撞路边车直接驶离这种情况下不管路边停车是否是规范停车,因为涉及到逃逸,所以撞车的一方都要负责全部的责任,而且因为性质比较严重,还可能会面临比较严重的判罚。特别是在一些路本身比较窄的路段,车辆没有规范停车,还是比较容易出现这种擦碰的。这也提醒在路边停车时一定要规范停车,要全部停在划好的停车位里,没有停车位是不允许停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别人违章停车,我用自行车不小心撞到它,是谁的责任呢?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他人违章停车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将他人的车撞了,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所以别人违章停车 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我撞了谁的责任这个情况应该按照各自责任承担。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他人违章停车,我把他人的车撞了应怎么处理?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索赔。
一般是双方都有责任,对半责任,不过对方的违章要被证明的,不是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你说违章就是违章了,要公安机关认定的,否则你全责或主责。
确认对方违章停车后,对方应交违章停车罚单,但与被撞无直接责任,仍要对车辆进行维修,赔偿相应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别人车乱停我不小心撞到了 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