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一、正面回答
企业停工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 1、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 2、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若职工提供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分析
企业要按时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也要按一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
三、公司拖欠工资多长时间算违法
只要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支付员工工资,那么拖欠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三十天内结算工资,超过三十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公司停业员工怎么补偿法律分析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法律依据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四条 停产停业损失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还未制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具体补偿的细则。在地方的实际征收的过程中,停产停业损失的标准比较低,如果企业面临拆迁的话,再次复工生产的几率比较小。同时还有的就是在集体土地上的企业得到的保护更少。
公司员工歇业是否有补偿金?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你好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关于上述的问题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解答如下, 并不是歇业并不等于破产。歇业是暂时不工作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还有再次经营的时候,那么单位是不需要辞退员工的。单位歇业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关门员工补偿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公司倒闭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工作满一年企业停业员工补偿工资是谁发 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公司解散的情况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4、受行政处罚解散
5、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