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已经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第3次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如果劳动者未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的,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第三次不签赔偿是怎样的劳动合同 第三次不签赔偿是怎样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的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如果公司选择不签或 合同到期 终止,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赔偿即双倍补偿金20个月 工资 。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是提高工资待遇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的情况下,你不续签劳动合同,则没有经济补偿。 不签劳动合同 如何赔偿 1、 劳动合同法 第82条规定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 签订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第三次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自己一定的金额,对于用人单位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是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 的行为。当然如果是因为你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是不可能得到赔偿的。
公司第三次签用工合同,仍旧不签无固定期,我可以要求赔偿?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和劳动者再签第三次合同,那么一定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只要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签,企业没有选择权。如果不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属违背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的劳动合同。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于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基础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