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鉴定所所采用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的依据可能是轻伤标准的: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如果鉴定机构按照疤痕给你定伤情,时机还没有到,要等病情定型后才能做鉴定,也就是说不会再好转也不会在变坏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了才算定型。
至于鉴定时限,这个由鉴定机构自己把握,但是最长时限不应该超过一个月,您的伤情迟迟不出结论的原因可能是鉴定机构在考虑是否构成重伤因为重伤标准:
第十六条 其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他容貌损毁是指下列情形之一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如果疤痕加起来超过10公分,就不是轻伤的问题了。
如果构成轻伤,对方就要被捉进去了,按照刑法规定,具体条文自己找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处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能判刑了。
回答你的补充: [3]面容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和耳廓。
这是重伤标准上确定的判断标准。
还有一个要说明的是,明显条状疤痕的问题,北京市鉴定机构(北京市法医学鉴定委员会的说明是:
【明显条状疤痕指平均宽3mm、突出或凹陷皮肤1mm以上,疤痕3/4分布于眼睑、口、鼻周围及额部发际下2cm,面颊部耳前3cm的部位;不足上述条件的疤痕单条应在10cm以上或累计超过15cm以上。】
虽然是北京的,但是这个标准被普遍采用。
被砍断了手筋,找法医做伤情鉴定,由于伤口还包扎着,法医说要等出院声明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我是法医,不是律师,不是业余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的。识别依据可能是次要标准:第十四单面部软组织创面长度3.5厘米(3厘米,或儿童)切总长度为5厘米(儿童可达4厘米)或颌面穿透伤。如果按照身份证的疤痕给你一个明确的伤害,时间还没有到来,待病情定型后就可以做鉴定,也就是说,再也不会改进,直到定型。至于鉴定
时间,估价机构自己持有,但时间的长度不应超过一个月,你的伤还没有得出结论的原因可能是在考虑是否构成重伤,重伤第十六其他功能的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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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损伤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有明显的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超过7平方厘米的两块区域,超过三的超过9平方厘米的面积或有明显的线状瘢痕,一个超过5厘米,两年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以上的累计总长度超过10厘米,导致眼睑、鼻子、嘴唇、脸颊等部位出现损伤或功能障碍。如果疤痕加起来超过10厘米,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如果属于未成年人,另一方则按照刑法的规定,对故意伤害身体罪的三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具体规定… > > >…换句话说,将被判刑。[补充]:(3)回答你的脸是前额的头发,下颌两耳之间的下缘,包括前额、眼眶、鼻子、嘴唇、下巴、颧骨、脸颊、腮腺和耳廓。这是判定损伤严重程度的标准。有一个
就是明显的条状疤痕,北京市(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委员会认为:
[清晰条疤痕是指平均宽度为3mm,突出或凹陷瘢痕超过1mm,隶属3虎稗砂浆面料铰链忙7报一半突破4;眼睑、嘴、鼻子和前额发际线约2cm,脸颊耳前部位3cm;缺乏上述条件的疤痕应大于10cm、15cm以上。虽然是北京,但这个标准被广泛使用。
额头3厘米疤痕伤情鉴定【法律分析】
头面部出现疤痕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的话一般是构不成轻伤害的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大多数属于轻微伤。因为没有出现功能性损伤所以算不上伤残。具体的情况需要到医疗鉴定部门来进行鉴定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并且出具报告。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额头缝合疤痕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额头伤口4.5厘米以上才能鉴定为轻伤。伤残鉴定是需要恢复一段时间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伤情基本稳定后鉴定才有效,主要是依据受伤时医院拍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的片子以及病情记录,结合着伤者的恢复情况来综合评定的。如果受伤后马上做出鉴定,在法院可能会不被支持,要求重新鉴定。具体间隔时间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咨询机构。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伤残鉴定与刑事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不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面部留疤毁容伤残鉴定标准面部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面部留疤毁容伤残鉴定标准
1、面部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2、法律依据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毁容是不是伤残
毁容属于伤残,具体伤残等级需到权威机构鉴定。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脸上的伤疤要达到多大,才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标准》十级评定规定如下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
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2、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标准规定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扩展资料:
伤残鉴定时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北京伤情疤痕鉴定 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能力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