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日前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自然资源部通报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了3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其中有些案例颇引人关注。比如,2020年9月份,熊某违法占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上莘村永久基本农田0.1亩建设住房(地基)等。
有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0.1亩地的事,有必要如此重视吗?在笔者看来,在坚决遏制违法乱占耕地上,还真得这样“大动干戈”,必须实行“零容忍”。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占用一点耕地不应小题大做,你占一点,我占一点,大家都占一点,这么多一点加起来恐怕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必然会对国家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则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把关系14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为此,我国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政策上三令五申,但当前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并未完全止住。有关部门调查显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还有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门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的势头。相关法律制度在个别地方成了摆设。
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为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疏堵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遏制新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的要求,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不论面积多小,都必须依法制止,严肃查处,坚决遏制。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我国人多地少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耕地是最为宝贵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的资源,关系14亿人的吃饭大事,这决定了保护耕地决不能有半点闪失。“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这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粮食安全战略提出更高要求。
长期以来,各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一系列硬措施落地见效。但也要看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行为仍然存在,部分地区出现“非粮化”倾向。记者调查发现,个别地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在铁路公路、河渠两侧超标准建设绿化带;也有一些企业或个体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一些工商资本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行为,不同程度地造成了耕地损毁和粮田减少,如果任其发展将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红线就是禁止线,划定红线就要让红线“长牙齿”。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必须运用法治手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从国家层面来看,需要对挖田造湖破坏耕地、侵害群众权益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督察违法占用耕地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从根源看是在认识上出了偏差,在落实中失了分寸。有的干部轻耕地保护、重项目建设,是对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解不深不透。有的地方部门打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旗号大量上马水系景观、河湖整治工程,其实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属于政绩观跑偏走斜。由此而言,依法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需要指出的是,耕地保护的职责并不限于国土资源部门,粮食安全也不限于农业部门,相关领域和部门都应当积极参与进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只有统筹好发展与安全、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才能最大程度减少耕地流失的问题。
严格保护耕地,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是一致的。经过规范程序和科学论证,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有机统一、充分协调。严守底线也要严防一刀切。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必须根据各地不同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差别化的管控要求。要把握好各项政策在空间上的综合性、协同性和精细化,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实施政策。让三条控制线守得住、有权威、落实好,才能创造出最佳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当前,春耕生产从南到北次第展开。耕地资源是生活之基、生产之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我们要严守耕地红线,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自然资源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不坚决遏制,就会出现不可收拾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的局面。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今天在作出上述表示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的同时指出,要按照“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自然资源部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陈尘肇在会上说,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相关法律制度成了“摆设”和“稻草人”,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听之任之、置若罔闻。在部分群众中也存在“法不责众”心理,认为“别人建,我也建,别人不拆,我也没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还夹杂着复杂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的利益关系,甚至还有一些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如不及时遏制,将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
为此,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八不准”的要求,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陈尘肇要求,在给老百姓批宅基地时,要看看是不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不是占用耕地,不能违法批准,或者越权批准。
他强调,对“八不准”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其中,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陈尘肇说,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三种情形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三种情形是: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转让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的,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陈尘肇表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国家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国家这么做是为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了保护耕地啊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如果在耕地上建房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就会减少耕地,耕地减少,粮食就会减少,怎么保证粮食产量。
山东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近日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山东省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和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排查、逐一审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山东省要求,强占多占耕地建房有效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的,依法依规拆除或没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依法依规予以拆除,顶格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占用耕地超过10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买卖、流转、承包耕地违法建房的,限期拆除或没收,依法依规解除买卖、流转协议,对协议双方实行“双惩处”,并收回国家有关涉农补贴;借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名义,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实行非农业建设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没收违法所得,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据悉,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是指自今年7月3日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继续建设、继续出售和新建房屋(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各种房屋)行为。
山东省同时提出,对新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重大典型案件将直接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处理结果公开通报,逾期不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暂停受理该区域用地审批事项,并将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违法主体及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土地卫片执法年度违法比例,等面积扣减所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黄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