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几级伤残
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共有几级伤残 ,分别是共有几级伤残 :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共有几级伤残 ;意识消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伤残,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
5、五级伤残,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等;
6、六级伤残,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等.
拓展资料共有几级伤残 :总之,针对出现伤残的当事人应当到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一系列的鉴定,并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和实际提供的材料来最初最终的伤残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残疾等级分为几级残疾共有几级伤残 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共有几级伤残 他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共有几级伤残 ;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九条规定,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残疾的残疾等级一共有几级?一、残疾等级一共有多少级
1、残疾等级分为共有几级伤残 :
(1)视力残疾共有几级伤残 :分盲和低视力两类共有几级伤残 ,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共有几级伤残 的为多重残疾。
2、法律参考:《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1)视力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共有几级伤残 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2)听力残疾标准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3)言语残疾标准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4)智力残疾标准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5)肢体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6)精神残疾标准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精神分裂症;
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其他精神障碍。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二、残疾等级哪级严重
残疾等级严重程度划分:
1、重度(一级);
2、中度(二级);
3、轻度(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