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的最高年限为十二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按一年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是多久?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小知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实际月工资为基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应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具体规定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实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一个月工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所以,由上可知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还是有上限的,支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而且金额上限为劳动者工资的十二倍,而且如果补偿金低于三倍的,那么没有上限的,所以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了解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 工资 的 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他情形的补偿标准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老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参加工作要与工作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自己,可等到双方觉得都不合适,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明白一些相关赔偿条款,也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不过本着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角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没有必要弄得老死不相往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一、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 的理由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 经济补偿金 年限计算不同: 1、以“未依法缴纳 社保 ”为由 辞职 。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 北京 劳动争议仲裁 委内部文件); 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 ,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 合同无效 理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4、以“ 拖欠工资 ”或“拖欠 加班工资 ”为由提出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 5、以未按照 劳动合同 提供劳动条件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 6、以用人单位有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为由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 即前三种理由只从08年后起算,后三种理由从08年前起算。法律依据是什么呢?08年后当然是《 劳动合同法 》,08年前则是2001年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就是说,上述“4、5、6”的情况下,08年前与08年后的法律均支持经济补偿金,而上述“1、2、3”的情况下,只有《劳动合同法》支持经济补偿金,因而只能从08年后起算。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 辞职信 中未写明上述理由,那么即使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上述违法情形,一般劳动争议仲裁委也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但在拖欠工资、强迫劳动等恶劣情形下,法院有可能支持。 二、经济补偿金的详细说明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 工资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 法规 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据《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因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与月工资相挂钩的。经济补偿年限也是从进行计算,广大群众应当引起注意,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一般不超过十二年,若是超过的就需要重新计算。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相关内容熟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