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协商
交通意外伤残鉴定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协商 ,身体受损伤残鉴定协商 ,想找肇事车辆和保险公司索赔,索赔伤残鉴定协商 的项目中有关于伤残赔偿的项目,进行伤残赔偿时要对于伤残的程度和等级进行鉴定,去哪里鉴定?怎么鉴定?伤残鉴定协商 我为您介绍交通意外伤残鉴定。
去哪里鉴定伤残鉴定协商 ?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通常有两种方式:
1、协商鉴定 ,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好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免除争议再重新鉴定,受害人自行进行司法鉴定的,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同意的,需要重新鉴定。
2、指定鉴定 ,双方对于鉴定机构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或者受害者一方申请法院鉴定的,法院可指定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事故的责任大小及事故的原因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和相关的交通事故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在伤残鉴定之前,就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
2、没有推介书或者不想找交警拿推介书的,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3、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4、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5、肇事者认为受害人的鉴定结果失真或者不同以鉴定结论的,可申请重新鉴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交通意外伤残鉴定 @2019
双方协商的伤残鉴定机构一方认为不合理可以推翻吗伤残鉴定是会被推翻的。伤残鉴定的结果可以推翻伤残鉴定协商 ,但是是不容易被推翻的伤残鉴定协商 ,只要是合法的伤残鉴定协商 ,法院是可以进行重新评估的批准的。伤残的鉴定结果能不能被推翻,一般是取决于两个因素的:伤情是否实际上能达到鉴定的某级伤残的标准和鉴定程序是否是违法的,比如鉴定人没有鉴定的资格或者是鉴定的结论根据不足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伤残鉴定协商 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怎么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伤残鉴定协商 ,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伤残鉴定协商 ,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可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如不提出申请,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这时,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民间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延吉的延平司法鉴定中心、天平司法鉴定中心等均为具有资质的民间鉴定机构)。如果伤者15日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请求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的申请,公安机关不再受理。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般为两个:一是医院的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伤残鉴定协商 ;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伤残鉴定中当事人双方协商是必经程序吗?不是必经程序伤残鉴定协商 ,伤残鉴定一般有两种方式伤残鉴定协商 ,一种是受害方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提出申请伤残鉴定协商 ,由法院、检察院或公安局出具委托鉴定伤残鉴定协商 的书面文件伤残鉴定协商 ,通过法院备案的鉴定机构进行,由双方选择鉴定机构(一方经法定通知不去,不影响鉴定机构的确定)进行鉴定。
另外一种是一方当事人自己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种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一般较弱。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由受害者向法院起诉伤残鉴定协商 ,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法院提供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名单供诉讼双方选择。在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鉴定机构后,法院会发送委托函给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会和申请人联系,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住院病历等,以及需要交纳的费用。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由申请人承担,这一部分费用可计算在诉讼费用中,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或根据比例双方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这些:1、出入院记录伤残鉴定协商 ;2、出院小结;3、病历本;4、疾病诊断证明书;5、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6、交通事故认定书;7、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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