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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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眼睛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伤残鉴定根据伤势的轻重不同一共分为十级,包括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框部单纯性骨折的,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眼睛鉴定伤残的标准

【法律分析】

眼睛残疾等级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双眼矫正视力≤0. 8。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眼睛残疾等级划分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根据双眼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的光感、光定位、矫正视力和视野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的不同,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眼睛损伤不同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等级不同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赔偿也不同。眼睛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的伤残鉴定根据伤势的轻重不同一共分为十级,包括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框部单纯性骨折的,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劳动者因眼睛视力减弱,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眼睛受伤能评几级伤残

一、最新眼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一级伤残: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二级伤残: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双眼盲目5级;

3、三级伤残: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伤残标准都有那些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

一、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者;

三、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总结如果一只眼睛工伤定几级残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我想了解一下视力残疾的评级标准是什么?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扩展资料

其中先天致盲原因包括:

a. 家族遗传。家族遗传是指父系或母系中有一方或双方存在显性或隐性的致盲因素,遗传给后代。在一些发达国家,遗传性眼病已成为主要的致盲原因。

b. 近亲结婚。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结婚。从遗传学角度讲,近亲结婚容易造成隐性遗传的发生。根据一些调查资料表明,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遗传病的发病率比非血缘婚姻高150倍。

c. 胎儿期的影响。孕期原因是指母亲在妊娠期药物中毒、营养不良或患有其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他疾病及临产时因难产而使胎儿缺氧等各种因素,致使胎儿先天发育不良,形成视中枢或眼球发育不良或其它眼疾。

例如,如果母亲甲状腺机能低可导致胎儿小眼球、眼球震颤等眼疾;母亲怀孕早期受风疹感染,则可使胎儿患先天白内障、小眼球等。

d. 未知的其它因素。在先天因素中,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许多先天视力残疾是因某些疾病造成的,但到底是何种原因,也无法确定,这种情况在先天因素中占有很大比例。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百度百科-视力残疾

眼晴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双眼矫正视力≤0. 8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6、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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