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以下情况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的流程为:
1、办案交警填写委托书;
2、办案交警或当事人将委托书送区县物价部门评估定损;
3、评估人员通知当事人定损评估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4、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到定损车辆存放地参加损失评估鉴定;
5、物价部门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
6、物价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鉴定结论书交纳鉴定费;
7、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
8、市物价部门重新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办案交警审核确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要对车辆鉴定1、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车辆检验、鉴定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
2、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下需要交警部门进行鉴定、检验需检验、鉴定情形: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的道路状况等需要检验、鉴定的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 对逃逸交通事故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的期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一、 交通事故车辆 鉴定的标准: (1)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 法律约束力 。 (2)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 保险公司定损 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 (3)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 后,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以外还可以有两种方式确定损失: 一是应该以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 二是应该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 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流程: 1、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他检材,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检验。 2、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如车辆只做痕检、安检,到事故鉴定中心直接交费,找当日值日班工程师检车。如车辆还需做车损作价,须在接到委托书后72小时内出具鉴定结论和报告后,当事人到事故鉴定中心交费,办案民警到鉴定大厅技术科民警领取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哈市物价格认证中心提供),对肇事逃逸案件,要进行鉴定的,大队领导审批后费用后期处理。 3、领取鉴定报告书必须由办案人亲自到技术科领取,不许拟派、委托他人。遇有节假日,鉴定时限顺延。对面需复检的事故,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写委托书,办案民警签字,报请事故处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对已已往变原始状态的检材(如车已解体),不重新鉴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如下情形可以补充鉴定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
1、委托人提出新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的鉴定要求的;
2、鉴定事项存在遗漏的;
3、委托人在原来基础之上又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4、法律规定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的车辆鉴定具体包括与事故有关的物品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一般事故什么情况进行车辆鉴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鉴定完成期限: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车辆鉴定中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