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时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财产分配,所以不存在女方要求补偿的情况,但如果男方存在过错的行为,如果重婚或者暴力婚姻的情况下,女方则在主动举证的情况下,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并主张对有过错一方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赔偿有哪些费用离婚赔偿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的费用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物质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是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无过错方直接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离婚损害赔偿 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基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上述功能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所涉及的 人身损害赔偿 项目主要有: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 生活费。 财产损失费,是指 离婚 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 条规定的妨害 婚姻家庭 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财产损失,所应支付的赔偿损失的费用。 精神损害 的 民事责任 有两类:一为非财产责任,主要表现为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另一为财产责任,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 死亡赔偿金 ;(三)其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离婚赔偿 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他人 同居 、实施 家庭暴力 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 离婚诉讼 ,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 一审 时如果没提出,在 二审 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 诉讼 。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一方要求另一方作出赔偿的话,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律不会干涉。但要是因此产生了争议,并且起诉到了法院的,那么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要求作出离婚赔偿的,那么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