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
1、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并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申请工伤鉴定的申请表;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4)职工工伤的医疗资料。
2、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会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3、委员会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并且将结论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申请(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二)职工本人 身份证 明; (三)与企业存在 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的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 证据 材料: (一)属于 交通事故 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 工伤伤残鉴定 怎么申请可以了解下面的内容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 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 停工留薪期 满(含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怎么申请伤残鉴定【法律分析】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申请,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对于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
3、鉴定完成后,相关机构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在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如何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 工伤 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或者 停工留薪期 满(含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 1、《 工伤认定 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 身份证 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