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精神残疾分为四级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最严重的是一级精神残疾标准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WHO-DAS)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精神残疾一级:WHO-DAS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精神残疾二级:WHO-DAS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精神残疾三级:WHO-DAS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精神残疾四级:WHO-DAS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第二十条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精神鉴定等级的评定标准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活完全不能自理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无法从事工作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他人监护。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精神残疾三级:适应行为中度障碍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精神残疾四级:适应行为轻度障碍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精神病鉴定等级如何划分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
1、精神残疾一级: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2、精神残疾二级: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
3、精神残疾三级: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
4、精神残疾四级: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
扩展资料:
鉴别心理问题与精神病:
1、心理障碍几乎是人人都可能遇到,如失恋、落榜、人际关系冲突造成的情绪波动、失调,一段时间内不良心境造成的兴趣减退、生活规律紊乱甚至行为异常、性格偏离等等,这些由于现实问题所引起的情绪障碍,成为心理障碍。
2、此外,心理咨询也适用于神经症,包括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疑病症、神经衰弱以及人格问题等,还适用于心理生理障碍(即心身疾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引起的心理障碍、儿童情绪障碍、学习障碍、各种智力发育异常等。
3、精神病指的是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率乱,导致认识、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的总称。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性环境因素等。
4、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哭笑无常、自言自语、行为怪异、意志减退,绝大多数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认自己有病,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普通人也存在不承认自己有病现象,所以不能把缺乏自知力和不承认自己有病作为确定精神病的依据)。
5、在心理学界与精神病学界有普遍公认的判断病与非病三原则,即:
(1)是否出现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了幻觉(如幻听、幻视等)或妄想。
(2)自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我认知是否出现问题,能否或是否愿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疗。
(3)情感与认知是否倒错混乱,知、情、意是否是统一,由此社会功能是否受到严重损害(即行为情绪是否已经严重脱离理智控制)。
参考资料:
精神病-百度百科
精神残疾鉴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残疾分级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的操作性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精神残疾的鉴定标准有以下三种:重度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又称一级精神残疾:没有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差,缺乏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低下。
法律分析
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他精神障碍。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精神病的鉴定标准是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精神伤残十级鉴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的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
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
2)足背植皮面积100c2(注:2为平方)1
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Ⅱ度以上者1
6)一眼矫正视力≤0,
【拓展资料】
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
7)双眼矫正视力≤0.81
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
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
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
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按下面的司法解释,算好有多少年,再乘以伤残系数,十级伤残的伤残系数是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司法鉴定严重精神损害标准1、精神病指严重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的心理障碍精神损害等级鉴定标准 ,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
2、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
3、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
4、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5、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