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应该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鉴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评定伤残时,应根据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伤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伤残类别。确定伤残等级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应根据伤残情况,在同类别伤残下,确定伤残等级。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应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伤情鉴定一般都会指定医院鉴定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
【法律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县、自治县、特区、市辖区人民政府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各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7〕3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
二、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安宁医院进行。
三、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或罪犯所在监狱所在地的地、州(市)级人民医院,即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人民医院、安顺地区人民医院、铜仁地区人民医院、毕节地区人民医院、黔东南自治州人民医院、黔南自治州人民医院、黔西南自治州人民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指定医院所作医学鉴定或出具证明,应由医院成立专门的组织,指派合格的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并且必须是受办案单位的委托才能进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工伤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的去当地社保部门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扩展资料人保伤残鉴定医院 :
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