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我们都知道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不管是在 交通事故 之中,还是 工伤事故 之中,受害方都会要求赔偿误工费,很多人对误工费存在很多疑问,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误工费的存在依据,哪些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不予支持的情况又有哪些呢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 一、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治疗 工伤 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 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误工费赔偿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医疗事故 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 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 个人所得税 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 法医鉴定 等认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 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 退休 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 赔偿标准 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 法规 ,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 民法典 》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 赔偿金 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综上所述,如果不符合上述可以赔偿误工费的情况,那么自然误工费不予支持,所以受害方不能盲目的申请要求赔偿误工费,如果被查出有不符合赔偿误工费的条件,那么自然就拿不到误工费的赔偿,责任方也要做到认真审核。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车祸后产生的误工费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保险公司可根据当事人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限额范围内赔付。但保险公司对误工费所需要的材料和计算方式也是存在非常严格的规定的。
所需资料如下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
1、受害者提供用人单位的雇佣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2、受害者出示在该单位的工资条及收入状况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如果已经不在该单位工作了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可以提供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3、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主要内容是医疗时长、出院休养时长、期间是否能进行劳动等。
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误工费在当事人长期没有工作或车祸后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不用赔偿。误工费主要赔偿的是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所减少的收入来源,若受害者长期不劳动,没有创造劳动价值,那么可不需赔偿。若事故后还能正常工作,那么并没有影响当事人的收入,也无需赔偿的。
同等责任下,误工费谁出
同等责任下,交强险仍可以赔付对方的经济损失,在其赔付限额11万元内,可以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但要注意的是,此限额内并非全都用于赔偿误工费,还包含了残疾赔偿金、交通法、护理费等,超出的部分各方自行按比例赔付。
法院不支持误工费的情形有哪些不符合以下可以赔偿误工费情况的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误工请求。具体如下:
1、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患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误工费的情形; 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该文献中的第七条规定指出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误工费需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来确定。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受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其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判定残疾之日的前一天。
法院不支持误工费的情形
1、误工日期的认定:误工日期是由受害人住院的天数和出院的后治疗机构出具的修养天数证明两部分组成,其误工日期从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使是法定节假日也不扣减。如果在治疗结束,医院证明可以出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出具后就不再计算误工费用。
2、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等本身就没有劳动收入的情况下,要求赔偿误工费,是不支持的。
3、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于这一方面,并没有相关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过,有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就有相关的规定内容。就比如山东省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就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是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不赔 ;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