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
(一)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本人工资乘以7个月(工资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各省有各自的标准)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各省有各自的标准个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西安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西安十级工伤赔偿标准:1、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十级工伤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标准为劳动者七个月的工资。2、因为十级工伤而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劳动者的十级工伤导致日后丧失劳动能力的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用人单位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乘以二十年赔付。
西安工伤10级伤残赔付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的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四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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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赔偿项目如下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12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就是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不能证明的就是受伤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
2.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国家规定的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打12333咨询。
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
4. 其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他,比如护理费、交通费什么的自己和公司协商。
西安工伤十级的主要补偿是: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宝鸡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6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陕西省的规定,西安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西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社办发【2011】5号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暂时仍按省政府2004年4月2日颁布的《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97号令)的具体规定执行。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3、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新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付标准暂按照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年的20倍即343500元执行,待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公布后,按照新标准计算并补差。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 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 月,十级6个月。
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十级伤残是根据当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
例如2551为平均工资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实际计算时需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2551 元=2551 元。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方法》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西安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