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 一次性补偿金的 个税计算 ,要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是否要交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个人所得税法 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 经济补偿金 、生活补助费和其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 工资 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 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税 缴纳标准: 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就是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你要看看自己是不是达到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了缴纳的人税的标准,只有大于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才需要缴纳个人税,不满足这个条件是不需要缴费的。大家要注意这个条件。
离职补偿金的个税计算方法有什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的通知》规定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综上所述,离职补偿金的纳税标准为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也就是说对于超过的部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纳税。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如何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取得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 经济补偿金 、生活补助费和其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 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 个税 如何计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看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 法规 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 医疗保险 费、基本 养老保险 费、 失业保险 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 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龄 -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 “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离职补偿金的个税计算方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一次性离职补偿金个税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